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宗地用地范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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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宗地用地范围的公示

  K410-0029宗地位于南海大道与东滨路交会处西南侧,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已签订深地合字(2021)8005号《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用地面积为17110.72平方米,权利人为招商局蛇口工 (略) 、爱圣(深圳) (略) 。现上述两家单位来文申请变更K410-0029宗地用地范围,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宗地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内容

  拟将K410-0029宗地用地面积由17110.72平方米变更为17034.91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变更范围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海大道与东滨路交汇处西南侧K410-0029宗地内。

  (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四)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http://**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开发利用科,注明“K410-0029宗地土地合同条款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K410-0029宗地用地范围变更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1.附件:K410-0029宗地用地范围变更示意图.jpg

  K410-0029宗地位于南海大道与东滨路交会处西南侧,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已签订深地合字(2021)8005号《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用地面积为17110.72平方米,权利人为招商局蛇口工 (略) 、爱圣(深圳) (略) 。现上述两家单位来文申请变更K410-0029宗地用地范围,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宗地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内容

  拟将K410-0029宗地用地面积由17110.72平方米变更为17034.91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变更范围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海大道与东滨路交汇处西南侧K410-0029宗地内。

  (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四)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http://**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开发利用科,注明“K410-0029宗地土地合同条款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K410-0029宗地用地范围变更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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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K410-0029宗地用地范围变更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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