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20万吨碳酸钙粉体和年产5万吨塑料母粒及年产5万吨涂料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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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20万吨碳酸钙粉体和年产5万吨塑料母粒及年产5万吨涂料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年产20万吨碳酸钙粉体、年产5万吨塑料母粒、年产5万吨涂料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 (略) 潇贺大道与工旺西路交汇处南侧。

(二)规划用地面积:54562.82平方米。

(三)建筑物性质:主体建筑物工业厂房,配套办公楼、门卫室等。

(四)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8095.36平方米。

(五)总建筑面积:32440.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7960.98平方米。

(六)建筑系数:69.82%。

(七)容积率:1.06。

(八)绿地率:0.54%。

(九)建筑高度:各栋建筑高度详见附件。

(十)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90个(其中含新能源车位18个,无障碍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56个。

(十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3.32%,建筑面积占比13.59%。

(十二)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7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为深灰色,辅色调为浅灰色;厂房外立面材质为彩钢板,配套行政办公楼外立面材质为铝板和玻璃。

(三)建筑具体尺寸、建筑绝对高程、建筑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应急、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 (略) 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20%比例同步规划安装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三)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四)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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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年产20万吨碳酸钙粉体、年产5万吨塑料母粒、年产5万吨涂料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 (略) 潇贺大道与工旺西路交汇处南侧。

(二)规划用地面积:54562.82平方米。

(三)建筑物性质:主体建筑物工业厂房,配套办公楼、门卫室等。

(四)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8095.36平方米。

(五)总建筑面积:32440.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7960.98平方米。

(六)建筑系数:69.82%。

(七)容积率:1.06。

(八)绿地率:0.54%。

(九)建筑高度:各栋建筑高度详见附件。

(十)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90个(其中含新能源车位18个,无障碍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56个。

(十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3.32%,建筑面积占比13.59%。

(十二)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 (略) 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7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为深灰色,辅色调为浅灰色;厂房外立面材质为彩钢板,配套行政办公楼外立面材质为铝板和玻璃。

(三)建筑具体尺寸、建筑绝对高程、建筑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应急、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 (略) 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20%比例同步规划安装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三)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四)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 (略)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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