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旺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09月01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旺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09月01
丘北 (略) :
你公司报批的《丘北旺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4-*-04-01-*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丘北县锦屏镇下寨村委会大新寨村丘广公路北门桥头,项目占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1200㎡,建设2条水泥砖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标砖600万块、空心砖300万块。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万元,占总投资的21.25%。
《丘北旺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 审查审批领导小组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施工期应对易散失的建筑材料湿法运输并覆盖,临时适量堆放散装物料应覆盖,开挖铺填时应洒水作业;运营期生产原料应堆于生产厂房内,搅拌过程在生产厂房内进行,并洒水减少粉尘产生;在破碎过程中将砂石洒水加湿以减少扬尘;物料运输车需设置防尘布网遮盖,进出厂区要进行冲洗,减少扬尘产生。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项目建一个5m3的废水收集池,养护废水及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设置排水沟,建设一座容积3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噪声强度较高的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加强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破碎机、搅拌机、制砖机等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并采用基础减振方式处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送至废砖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建一个20㎡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收集危险废物,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设专人管理,贴明显标识,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报告表》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重新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五、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
在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3年8月21日
丘北 (略) :
你公司报批的《丘北旺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4-*-04-01-*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丘北县锦屏镇下寨村委会大新寨村丘广公路北门桥头,项目占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1200㎡,建设2条水泥砖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标砖600万块、空心砖300万块。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万元,占总投资的21.25%。
《丘北旺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评审,经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 审查审批领导小组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废气污染管理。施工期应对易散失的建筑材料湿法运输并覆盖,临时适量堆放散装物料应覆盖,开挖铺填时应洒水作业;运营期生产原料应堆于生产厂房内,搅拌过程在生产厂房内进行,并洒水减少粉尘产生;在破碎过程中将砂石洒水加湿以减少扬尘;物料运输车需设置防尘布网遮盖,进出厂区要进行冲洗,减少扬尘产生。
(二)加强项目废水管理。项目建一个5m3的废水收集池,养护废水及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设置排水沟,建设一座容积3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
(三)加强项目噪声管理。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噪声强度较高的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加强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破碎机、搅拌机、制砖机等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并采用基础减振方式处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项目固废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送至废砖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建一个20㎡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收集危险废物,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设专人管理,贴明显标识,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和后评价工作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报告表》情形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报备。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重新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五、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
在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请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及日常监督检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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