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略) 优势产业发展,结合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组织申报2023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现将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 (略) 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项目类别
1.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区域内创新主体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2.联合研发攻关项目, (略) 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项目申 (略) 域内单位)。
3.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4.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高新区注册满一年以上(2022年11月28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 (略) 所、研发机构等。项目申报单位为企 (略) 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 (略) 内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具备实现相应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2.申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科研人员保障、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2-3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申请项目自筹研发经费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并承诺自筹资金足额到位。近3年 (略) 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行业知名专家可适当放宽,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 (略) 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 (略) 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 (略)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2022年申报的重点项目需要按照2023年的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3.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预算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册(一式六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邮箱。
4.申报单位另行编写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等。(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5.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 (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407室;*@*63.com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郭蕾 * *
附件:1. (略)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略) 优势产业发展,结合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组织申报2023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现将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 (略) 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项目类别
1.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区域内创新主体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2.联合研发攻关项目, (略) 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项目申 (略) 域内单位)。
3.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4.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高新区注册满一年以上(2022年11月28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 (略) 所、研发机构等。项目申报单位为企 (略) 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 (略) 内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具备实现相应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2.申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科研人员保障、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2-3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申请项目自筹研发经费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并承诺自筹资金足额到位。近3年 (略) 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行业知名专家可适当放宽,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 (略) 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 (略) 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 (略)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2022年申报的重点项目需要按照2023年的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3.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预算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册(一式六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邮箱。
4.申报单位另行编写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等。(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5.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 (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407室;*@*63.com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郭蕾 * *
附件:1. (略)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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