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州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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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州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巴州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

工作完成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对2023年巴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进行了调度梳理,现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略)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制定《自 (略)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检查工作方案》, (略) 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生态环境、住建、工信等三部门 (略) 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和13家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经排查,巴州 (略) 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略) 分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全州47家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景区污水排放进行专项检查。

2.着力打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1)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一是动态调整河长配备。 (略) 动态调整河长25人并及时更新完善系统河长人员信息配置情况。二是压实河长履职尽责。 (略) 县级河湖长参加中组部组织的《强化河湖长制网上专题班》, (略) 县级河湖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河湖长考核评价。梳理河湖问题,指导督促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向河长发出温馨提示函3封,约谈县河长办1次,镇村级河长4人次,发挥河长办检查考核作用。截止11月,地方各级河湖长、巡河员累计巡河8752次,发现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90余个,整改率100%。

(2)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一是加强生态水量监管。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全疆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管理的通知》,为保障落实河流生态健康,对辖区内5座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水量)下泄工作进行监管,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保障水库生态流量进行泄放。二是加强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封堵跑水口十余处,封堵节约水量近1亿立方米。三是严格落实生态输水任务。截至10月31日,开都河、黄水沟、清水河向博斯腾湖输水2.39亿立方米,促进博斯腾湖水循环;孔雀河第三粉水枢纽断面下泄升贴水0.75亿立方米、库塔干渠西干渠向孔雀河中下游下泄生态水0.03亿立方米,塔里木河向孔雀河下泄生态水0.24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生态输水任务。

(3)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成《自治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和《巴州2022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开孔河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报告》编制,统筹“三水”综合施治,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建立巴州生态环境局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及会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巴州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和博斯腾湖水质分析会议,加强水环境质量分析工作。

(4)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略) 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制定《巴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引》《巴州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截至10月30日,完成塔里木河、开都河、孔雀河、乌拉斯台河、黄水沟、清水河、迪那河、车尔臣河、塔什萨依河、米兰河博斯腾湖、台特玛湖、阿牙克库木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未发现排污口,截止11月20日,已完成巴州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正在进一步细化完善。

3.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为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监管,保障巴州城乡饮用水安全,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及监察巡查制度,对15个水源地现场检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二是定期更新水源保护区数据库基础信息,开展巴州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完成年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和评估报告编制。三是常态化定期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 (略) 按季度在各政府网站上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4.完善规划调度实施及项目管理

(略) 申报2023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及包装力度,做好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博斯腾湖(开-孔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巴州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网络建设及综合监管能力提升,申报《博斯腾湖(开-孔河流域)水生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为保障和改善地下水型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推动地下水精准治污,提高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能力,申报《巴州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定期调度和督促2022年、2023年度3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及资金执行情况,对2022年焉耆县城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协调推进项目实施。

5.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一是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跨界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切实加强巴州跨界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二是大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督促指导辖区内风险源企业编制、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至今,我局共受理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5个。

巴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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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州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

工作完成情况

巴州生态环境局对2023年巴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进行了调度梳理,现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略)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制定《自 (略)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检查工作方案》, (略) 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生态环境、住建、工信等三部门 (略) 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和13家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经排查,巴州 (略) 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略) 分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全州47家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景区污水排放进行专项检查。

2.着力打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1)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一是动态调整河长配备。 (略) 动态调整河长25人并及时更新完善系统河长人员信息配置情况。二是压实河长履职尽责。 (略) 县级河湖长参加中组部组织的《强化河湖长制网上专题班》, (略) 县级河湖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河湖长考核评价。梳理河湖问题,指导督促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向河长发出温馨提示函3封,约谈县河长办1次,镇村级河长4人次,发挥河长办检查考核作用。截止11月,地方各级河湖长、巡河员累计巡河8752次,发现解决各类水环境问题90余个,整改率100%。

(2)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一是加强生态水量监管。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全疆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管理的通知》,为保障落实河流生态健康,对辖区内5座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水量)下泄工作进行监管,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保障水库生态流量进行泄放。二是加强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封堵跑水口十余处,封堵节约水量近1亿立方米。三是严格落实生态输水任务。截至10月31日,开都河、黄水沟、清水河向博斯腾湖输水2.39亿立方米,促进博斯腾湖水循环;孔雀河第三粉水枢纽断面下泄升贴水0.75亿立方米、库塔干渠西干渠向孔雀河中下游下泄生态水0.03亿立方米,塔里木河向孔雀河下泄生态水0.24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生态输水任务。

(3)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成《自治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和《巴州2022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开孔河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报告》编制,统筹“三水”综合施治,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建立巴州生态环境局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及会商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巴州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和博斯腾湖水质分析会议,加强水环境质量分析工作。

(4)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略) 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制定《巴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引》《巴州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截至10月30日,完成塔里木河、开都河、孔雀河、乌拉斯台河、黄水沟、清水河、迪那河、车尔臣河、塔什萨依河、米兰河博斯腾湖、台特玛湖、阿牙克库木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工作,未发现排污口,截止11月20日,已完成巴州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正在进一步细化完善。

3.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为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监管,保障巴州城乡饮用水安全,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及监察巡查制度,对15个水源地现场检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二是定期更新水源保护区数据库基础信息,开展巴州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完成年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和评估报告编制。三是常态化定期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 (略) 按季度在各政府网站上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4.完善规划调度实施及项目管理

(略) 申报2023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及包装力度,做好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博斯腾湖(开-孔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巴州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网络建设及综合监管能力提升,申报《博斯腾湖(开-孔河流域)水生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为保障和改善地下水型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推动地下水精准治污,提高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能力,申报《巴州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定期调度和督促2022年、2023年度3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及资金执行情况,对2022年焉耆县城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协调推进项目实施。

5.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一是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跨界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切实加强巴州跨界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二是大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督促指导辖区内风险源企业编制、修订、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至今,我局共受理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5个。

巴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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