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12-0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大 中 小]
南和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南行审告字【2023】06号
(略) 慧 (略) 规划变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 (略) 慧 (略) 向我局提出《关于变更澧都明德园项目配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相关事项的申请》。 (略) 慧 (略) 开发建设的“澧都明德园”项目,位于邢临公路南侧、兴和路以东;原规划配建的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工程,目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将原规划配建的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变更使用功能,并将原位置重新调整,将其建设为环卫驿站。原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建筑面积170.2㎡,调整后为81.60㎡(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图)。该项目配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相关事项的变更已经有关部门审查,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现将河北 (略) 设计的变更后总平面规划及单体效果图予以公示。
方案调整后规划用地内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等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此变更仅包括以上内容,其它以原审批总平面及单体方案等为准。在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 (略) 慧 (略) 项目现场或网站( (略) 南和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查看相关变更内容。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3年12月1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规划变更内容1.jpg
规划变更内容.jpg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12-0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大 中 小]
南和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南行审告字【2023】06号
(略) 慧 (略) 规划变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 (略) 慧 (略) 向我局提出《关于变更澧都明德园项目配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相关事项的申请》。 (略) 慧 (略) 开发建设的“澧都明德园”项目,位于邢临公路南侧、兴和路以东;原规划配建的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工程,目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将原规划配建的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变更使用功能,并将原位置重新调整,将其建设为环卫驿站。原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建筑面积170.2㎡,调整后为81.60㎡(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图)。该项目配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相关事项的变更已经有关部门审查,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现将河北 (略) 设计的变更后总平面规划及单体效果图予以公示。
方案调整后规划用地内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等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此变更仅包括以上内容,其它以原审批总平面及单体方案等为准。在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 (略) 慧 (略) 项目现场或网站( (略) 南和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查看相关变更内容。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3年12月1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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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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