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略) 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23年第9期)中涉及我师辖区内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使用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5日,新疆 (略)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按规定抽取了生姜4.3kg(2023年9月17日购进),2023年10月26日新疆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No:XZJC*-GFC7556)表明: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0月27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送达《检验报告》(No:XZJC*-GFC7556)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生姜。经查,上述批次生姜共购进10kg经营使用,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生姜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生姜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免予处罚。根据调查,该批次生姜已溯源至乌 (略) 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23年第9期)中涉及我师辖区内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使用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5日,新疆 (略)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按规定抽取了生姜4.3kg(2023年9月17日购进),2023年10月26日新疆 (略) 出具的《检验报告》(No:XZJC*-GFC7556)表明: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0月27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送达《检验报告》(No:XZJC*-GFC7556)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生姜。经查,上述批次生姜共购进10kg经营使用,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生姜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生姜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中学免予处罚。根据调查,该批次生姜已溯源至乌 (略) 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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