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十里墩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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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十里墩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

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30日,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根据《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2023年6月14日、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无为 (略) 运营的水稳拌合站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配套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0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皖芜环(无)责改[2023]10号)。该水稳拌合 (略) 委托无为 (略) 进行生产(附件9),主要为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提供水稳材料。为保障园区道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完善水稳拌合站环评手续,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建设“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并 (略) 运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备案编号:项目函字〔2023〕213号),项目为临时备案,有效存续至2024年1月,在有效存续期限届满后,就进行拆除清理工作。于2023年10月委托芜湖大唐 (略) 编制《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0月20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无环审[2023]59号)。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实际总投资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5万元,所占比例为19.17%。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年产水泥稳定碎石15万吨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无变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安徽众宣 (略) 编制的《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监测单位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 (略) )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槽罐车收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降尘用水全部损耗;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和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废气。本项目2座水泥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分别经筒仓顶部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生产区粉尘采取车间半密闭、密闭设备、设置喷淋设施、雾炮机、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车辆清洗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3日期间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147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

四、验收结论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已建成的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 (略)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

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30日,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根据《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2023年6月14日、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无为 (略) 运营的水稳拌合站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配套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0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皖芜环(无)责改[2023]10号)。该水稳拌合 (略) 委托无为 (略) 进行生产(附件9),主要为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提供水稳材料。为保障园区道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完善水稳拌合站环评手续,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建设“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并 (略) 运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备案编号:项目函字〔2023〕213号),项目为临时备案,有效存续至2024年1月,在有效存续期限届满后,就进行拆除清理工作。于2023年10月委托芜湖大唐 (略) 编制《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0月20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无环审[2023]59号)。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实际总投资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5万元,所占比例为19.17%。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年产水泥稳定碎石15万吨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无变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安徽众宣 (略) 编制的《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监测单位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 (略) )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槽罐车收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降尘用水全部损耗;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和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废气。本项目2座水泥筒仓产生的呼吸粉尘分别经筒仓顶部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生产区粉尘采取车间半密闭、密闭设备、设置喷淋设施、雾炮机、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车辆清洗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3日期间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147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

四、验收结论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已建成的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新建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略) 十里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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