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共创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公示
韶关共创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韶关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韶关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曲江区大塘镇原106国道东侧地块
建设单位:韶关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韶关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韶关 (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曲江区大塘镇原106国道东侧地块
建设单位:韶关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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