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 (略) 汉阳区显正街以南、群建路以东,地块面积8454.3m2。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群建路小学、 (略) 汉阳区晴川消防救援站、晴川巷住宅区,现状晴川巷正在拆迁中。根据《关于主城区A*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群建片)修改方案公示》,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汉阳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三、初查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蓝天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汉区顶琇国际城C区10栋26层商3号
联系方式:027-*
四、初查报告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调查点6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调查点3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21个,地下水样品5个,分析检测指标包括pH值、7项重金属指标、27项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及石油烃共计47项污染物指标。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判定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为非污染地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文件要求,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采样。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 (略) 汉阳区显正街以南、群建路以东,地块面积8454.3m2。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群建路小学、 (略) 汉阳区晴川消防救援站、晴川巷住宅区,现状晴川巷正在拆迁中。根据《关于主城区A*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群建片)修改方案公示》,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汉阳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三、初查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蓝天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汉区顶琇国际城C区10栋26层商3号
联系方式:027-*
四、初查报告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调查点6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调查点3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21个,地下水样品5个,分析检测指标包括pH值、7项重金属指标、27项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及石油烃共计47项污染物指标。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判定汉阳区显正街两规划地块(A地块)为非污染地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文件要求,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采样。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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