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二十一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雄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20日)等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的在产企业应根据标准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内部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制定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实施监测、记录及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监测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中国雄安集团 (略) (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焚烧,该项目主要用于光大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前,垃圾焚烧过渡处理。
根据《雄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中国雄安集团 (略) (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被列入《雄县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国雄安集团 (略) 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河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于2023年10月对该项目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依据相关资料,对照国家有关标准、文件和上年度自行监测数据及要求,在严格落实监测方案的基础上,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钻探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在取得检测报告后,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完成了《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企业概况
为解决雄安新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建设投用前的新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现有陈腐垃圾处置问题,对新区陈腐垃圾及施工人员新增生活垃圾进行高效处置,中国雄安集团 (略) 投资8381.96万元在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占地范围内东南角建设了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处理新区三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现有陈腐垃圾。
三、调查结论
1、土壤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地块内共布设9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数10组,其中包括1组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pH、砷、铬(六价)、镉、铜、铅、汞、镍、铬、锌、钼、硒、铊、钡、银、锡、锑、钴、铍、锰、总石油烃(C10~C40)、氨氮、二噁英类。
(1)对比筛选值
本项目有检出的因子有pH、砷、镉、铜、铅、汞、镍、铬、锌、钼、硒、铊、钡、银、锡、锑、钴、铍、锰、总石油烃(C10~C40)、氨氮、二噁英类。
铜、砷、镉、汞、铅、镍、锑、铍、钴、总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锌、钼、硒、铊、锌、钡、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锰、总铬、银、锡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六价铬所有点位均未检出。
(2)对比2022年历史数据
结合历史数据对比情况,各区域有检出的特征因子中pH、氨氮、砷、镉、铜、铅、汞、镍、铬、锌、钼、硒、铊、银、锡、锑、钴、铍、钡、锡、总石油烃(C10~C40)均与历史数据保持在一个浓度范围,未出现异常,其中,二噁英类在检测点位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上升趋势较明显,虽未超过相应筛选值,但建议企业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地下水污染情况结论
依据检测结果,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地块内共布设5口地下水监测井和1口对照井,获取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氟化物、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铜、锌、铍、钡、镍、总铬、硒、*酚、苯酚、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1)对比筛选值
根据监测数据,地块内地下水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氟化物、菌落总数、耗氧量、硝酸盐、氯化物、砷、硒、锑、钡、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菌落总数、氯化物存在一定程度的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查询资料可知该区域浅层地下水属高矿化度潜水,与原生地质有关,细菌总数有较明显增大变化,初步分析地块内部分未硬化区域受到了雨水冲洗地面下渗,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pH、氨氮、氟化物、耗氧量、硝酸盐、砷、硒、锑、钡有检出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无相应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余测试因子均未检出。
(2)对比对照点
本次地下水各点位有检出的项目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比,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菌落总数、耗氧量、氯化物、砷、锑、钡、石油烃(C10-C40)基本无累积;氟化物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存在明显累积,石油烃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D初期雨水收集池区域存在不同程度的累积,氨氮和硒在D初期雨水收集池区域存在明显累积。检出浓度未超过相应筛选值,建议企业加强对各区域的管理。
(3)对比2022年历史检测数据
菌落总数、镍、钴、总铬在所有区域均呈下降趋势:
砷、石油烃(C10-C40)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D初期雨水收集池呈下降趋势,在B污水处理区呈上升趋势,但总体变化不明显,建议企业定期监测;
耗氧量、硒、钡在所有区域均呈上升趋势,建议企业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测;
氨氮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B污水处理区呈上升趋势,在D初期雨水收集池呈下降趋势,总体变化不大,建议企业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测;
锑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B污水处理区浓度值基本稳定,在D初期雨水收集池呈上升趋势,总体变化不大,建议企业定期监测;
其他因子整体变化不大,无异常点位。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中国雄安集团 (略)
联系人:张君 联系方式:*
(2)报告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二十一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雄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20日)等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的在产企业应根据标准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内部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制定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实施监测、记录及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监测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中国雄安集团 (略) (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焚烧,该项目主要用于光大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前,垃圾焚烧过渡处理。
根据《雄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中国雄安集团 (略) (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被列入《雄县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国雄安集团 (略) 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河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我公司技术人员于2023年10月对该项目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依据相关资料,对照国家有关标准、文件和上年度自行监测数据及要求,在严格落实监测方案的基础上,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钻探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在取得检测报告后,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完成了《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企业概况
为解决雄安新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建设投用前的新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现有陈腐垃圾处置问题,对新区陈腐垃圾及施工人员新增生活垃圾进行高效处置,中国雄安集团 (略) 投资8381.96万元在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占地范围内东南角建设了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处理新区三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现有陈腐垃圾。
三、调查结论
1、土壤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地块内共布设9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数10组,其中包括1组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pH、砷、铬(六价)、镉、铜、铅、汞、镍、铬、锌、钼、硒、铊、钡、银、锡、锑、钴、铍、锰、总石油烃(C10~C40)、氨氮、二噁英类。
(1)对比筛选值
本项目有检出的因子有pH、砷、镉、铜、铅、汞、镍、铬、锌、钼、硒、铊、钡、银、锡、锑、钴、铍、锰、总石油烃(C10~C40)、氨氮、二噁英类。
铜、砷、镉、汞、铅、镍、锑、铍、钴、总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锌、钼、硒、铊、锌、钡、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锰、总铬、银、锡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六价铬所有点位均未检出。
(2)对比2022年历史数据
结合历史数据对比情况,各区域有检出的特征因子中pH、氨氮、砷、镉、铜、铅、汞、镍、铬、锌、钼、硒、铊、银、锡、锑、钴、铍、钡、锡、总石油烃(C10~C40)均与历史数据保持在一个浓度范围,未出现异常,其中,二噁英类在检测点位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上升趋势较明显,虽未超过相应筛选值,但建议企业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地下水污染情况结论
依据检测结果,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地块内共布设5口地下水监测井和1口对照井,获取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氟化物、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铜、锌、铍、钡、镍、总铬、硒、*酚、苯酚、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1)对比筛选值
根据监测数据,地块内地下水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氟化物、菌落总数、耗氧量、硝酸盐、氯化物、砷、硒、锑、钡、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菌落总数、氯化物存在一定程度的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查询资料可知该区域浅层地下水属高矿化度潜水,与原生地质有关,细菌总数有较明显增大变化,初步分析地块内部分未硬化区域受到了雨水冲洗地面下渗,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pH、氨氮、氟化物、耗氧量、硝酸盐、砷、硒、锑、钡有检出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无相应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余测试因子均未检出。
(2)对比对照点
本次地下水各点位有检出的项目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比,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菌落总数、耗氧量、氯化物、砷、锑、钡、石油烃(C10-C40)基本无累积;氟化物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存在明显累积,石油烃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D初期雨水收集池区域存在不同程度的累积,氨氮和硒在D初期雨水收集池区域存在明显累积。检出浓度未超过相应筛选值,建议企业加强对各区域的管理。
(3)对比2022年历史检测数据
菌落总数、镍、钴、总铬在所有区域均呈下降趋势:
砷、石油烃(C10-C40)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D初期雨水收集池呈下降趋势,在B污水处理区呈上升趋势,但总体变化不明显,建议企业定期监测;
耗氧量、硒、钡在所有区域均呈上升趋势,建议企业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测;
氨氮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B污水处理区呈上升趋势,在D初期雨水收集池呈下降趋势,总体变化不大,建议企业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测;
锑在A垃圾焚烧热解处理区和B污水处理区浓度值基本稳定,在D初期雨水收集池呈上升趋势,总体变化不大,建议企业定期监测;
其他因子整体变化不大,无异常点位。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中国雄安集团 (略)
联系人:张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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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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