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4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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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4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年产7200亿只电阻器项目之子项目

(略) 前湾新区玉海东路136号15号楼

宁波鼎 (略)

企业拟建设消费及车规级电阻、薄膜电阻、合金电阻生产线,实施新增年产7200亿只电阻器项目之子项目。待本项目厂房建成后,现有厂区(15号及19号楼)设备搬迁至新厂房,原有年产1200亿支电阻生产智能制造项目及年产特殊电阻800亿只的项目不再实施。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张网胶挥发废气、感光胶挥发废气、刻线粉尘、印刷、干燥、烧结废气、网版擦拭废气、镭射粉尘、AOI检查粉尘、喷砂粉尘、酒精擦拭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纳管后,最终经杭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投产后,废水排放量为71763t/a、59.2t/d,目前杭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7.5万t/d,本项目约占处理能力的0.08%,本项目的废水经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放,不会对杭 (略) 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3、噪声: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为了进一步稳定厂界噪声达标,必须做到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③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丝网边角料、废丝网、废擦拭纸、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橡胶、废玻璃砂、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布袋收集的粉尘、污泥和员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橡胶、废玻璃砂、布袋收集的粉尘均收集 (略) 。本项目产生的废丝网、废擦拭纸、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年产8000吨钢结构生产线

(略) 前湾新区滨海四路635号

浙 (略)

企业租赁 (略) (略) 宁波前湾新区滨海四路635号的闲置厂房,拟投资380万元,实施年产8000吨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喷漆废气:过滤棉除漆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采用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抛丸粉尘: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略) (略) ;

噪声:隔声、基础减震、降噪等;

固废: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年产7200亿只电阻器项目之子项目

(略) 前湾新区玉海东路136号15号楼

宁波鼎 (略)

企业拟建设消费及车规级电阻、薄膜电阻、合金电阻生产线,实施新增年产7200亿只电阻器项目之子项目。待本项目厂房建成后,现有厂区(15号及19号楼)设备搬迁至新厂房,原有年产1200亿支电阻生产智能制造项目及年产特殊电阻800亿只的项目不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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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张网胶挥发废气、感光胶挥发废气、刻线粉尘、印刷、干燥、烧结废气、网版擦拭废气、镭射粉尘、AOI检查粉尘、喷砂粉尘、酒精擦拭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纳管后,最终经杭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投产后,废水排放量为71763t/a、59.2t/d,目前杭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7.5万t/d,本项目约占处理能力的0.08%,本项目的废水经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放,不会对杭 (略) 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3、噪声: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为了进一步稳定厂界噪声达标,必须做到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③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丝网边角料、废丝网、废擦拭纸、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橡胶、废玻璃砂、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布袋收集的粉尘、污泥和员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橡胶、废玻璃砂、布袋收集的粉尘均收集 (略) 。本项目产生的废丝网、废擦拭纸、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年产8000吨钢结构生产线

(略) 前湾新区滨海四路635号

浙 (略)

企业租赁 (略) (略) 宁波前湾新区滨海四路635号的闲置厂房,拟投资380万元,实施年产8000吨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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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喷漆废气:过滤棉除漆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采用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抛丸粉尘: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略) (略) ;

噪声:隔声、基础减震、降噪等;

固废: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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