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玄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或龙池路333号) 联系人: (略) 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南京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六)建〔2023〕46号 | 2023.11.27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玄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或龙池路333号) 联系人: (略) 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南京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六)建〔2023〕46号 | 2023.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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