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艾维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艾维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准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岩园区中科伟通智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3#厂房内,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项目原辅材料为喷塑镀锌护网、镀锌原色护网、无硅红色高温胶、聚氨酯AB胶、玻璃纤维滤纸、过滤器棉、阳极铝型材、热熔胶、隔板纸、塑料框、铝箔纸、密封胶条、镀锌板、不锈钢网、复合玻纤等;产品为空气过滤器;主要生产工艺为铝型材/滤纸→切割/剪切→折弯→组装→灌胶→晾干→检验→成品。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 (略) (略) 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铝型材切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一部分自然沉降至车间地面,一部分经激光切割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灌胶、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折弯机、空气压缩机等生产设备,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局、减振隔音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尘灰、废滤纸等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略) 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邵海生
????电子邮箱:*@*63.com
??????????????????????????????????????????????????????????????????????????????????????????????2023年12月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岩园区中科伟通智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3#厂房内,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项目原辅材料为喷塑镀锌护网、镀锌原色护网、无硅红色高温胶、聚氨酯AB胶、玻璃纤维滤纸、过滤器棉、阳极铝型材、热熔胶、隔板纸、塑料框、铝箔纸、密封胶条、镀锌板、不锈钢网、复合玻纤等;产品为空气过滤器;主要生产工艺为铝型材/滤纸→切割/剪切→折弯→组装→灌胶→晾干→检验→成品。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 (略) (略) 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铝型材切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一部分自然沉降至车间地面,一部分经激光切割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灌胶、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折弯机、空气压缩机等生产设备,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局、减振隔音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尘灰、废滤纸等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略) 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邵海生
????电子邮箱:*@*63.com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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