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  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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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  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分局对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4)占地面积:12000m2

(5)作业面积:11010m2

(6)项目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95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

(7)建设规模:本项目现有拆解能力为:合计为6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50辆/年,报废中型车200辆/年,报废大型车300辆/年;本次扩建规模:合计为103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850辆/年,报废中型车4800辆/年,报废大型车3700辆/年;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能力合计为1.1万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2000辆/年,报废中型车5000辆/年,报废大型车4000辆/年。

废气治理:①项目废油抽取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净化效率取70%)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②切割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5%)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③剪切压块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产量约480m3/a,生产废水产量约145.1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沉淀处理后,与经调节池+隔油池(处理规模60m3/d)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

固废治理:①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制冷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液滤清器、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含汞含铅部件、油泥、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锂电池、收集后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③其他不可回收物、废尿素溶液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收集单位转运处置;

④废钢铁收集后外售交由钢铁厂或其他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⑤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旧玻璃收集后外售或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⑥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收集后外售或交于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

⑦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金属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防渗工程: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位置及构筑方式,将厂区内各生产单元进行防渗分区,各类分区防渗方案相对应的防渗标准如下:

①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防渗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主要涉及区域为预处理车间、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大型车辆拆解车间、小型车辆拆解车间、调节池+隔油池区、一般固废暂存库、车间、化粪池。

②简单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防渗标准:地面硬化。本项目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楼。

③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暂存间的防渗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基础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危废暂存间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断间隔断。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P6级别以上)、聚氨酯防渗涂层进行防渗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2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分局对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4)占地面积:12000m2

(5)作业面积:11010m2

(6)项目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95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

(7)建设规模:本项目现有拆解能力为:合计为6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50辆/年,报废中型车200辆/年,报废大型车300辆/年;本次扩建规模:合计为103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850辆/年,报废中型车4800辆/年,报废大型车3700辆/年;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能力合计为1.1万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2000辆/年,报废中型车5000辆/年,报废大型车4000辆/年。

废气治理:①项目废油抽取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净化效率取70%)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②切割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5%)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③剪切压块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产量约480m3/a,生产废水产量约145.1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沉淀处理后,与经调节池+隔油池(处理规模60m3/d)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

固废治理:①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制冷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液滤清器、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含汞含铅部件、油泥、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锂电池、收集后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③其他不可回收物、废尿素溶液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收集单位转运处置;

④废钢铁收集后外售交由钢铁厂或其他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⑤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旧玻璃收集后外售或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⑥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收集后外售或交于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

⑦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金属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防渗工程: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位置及构筑方式,将厂区内各生产单元进行防渗分区,各类分区防渗方案相对应的防渗标准如下:

①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防渗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主要涉及区域为预处理车间、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大型车辆拆解车间、小型车辆拆解车间、调节池+隔油池区、一般固废暂存库、车间、化粪池。

②简单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防渗标准:地面硬化。本项目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楼。

③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暂存间的防渗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基础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危废暂存间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断间隔断。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P6级别以上)、聚氨酯防渗涂层进行防渗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2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分局对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4)占地面积:12000m2

(5)作业面积:11010m2

(6)项目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95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

(7)建设规模:本项目现有拆解能力为:合计为6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50辆/年,报废中型车200辆/年,报废大型车300辆/年;本次扩建规模:合计为103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850辆/年,报废中型车4800辆/年,报废大型车3700辆/年;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能力合计为1.1万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2000辆/年,报废中型车5000辆/年,报废大型车4000辆/年。

废气治理:①项目废油抽取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净化效率取70%)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②切割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5%)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③剪切压块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产量约480m3/a,生产废水产量约145.1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沉淀处理后,与经调节池+隔油池(处理规模60m3/d)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

固废治理:①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制冷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液滤清器、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含汞含铅部件、油泥、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锂电池、收集后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③其他不可回收物、废尿素溶液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收集单位转运处置;

④废钢铁收集后外售交由钢铁厂或其他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⑤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旧玻璃收集后外售或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⑥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收集后外售或交于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

⑦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金属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防渗工程: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位置及构筑方式,将厂区内各生产单元进行防渗分区,各类分区防渗方案相对应的防渗标准如下:

①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防渗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主要涉及区域为预处理车间、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大型车辆拆解车间、小型车辆拆解车间、调节池+隔油池区、一般固废暂存库、车间、化粪池。

②简单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防渗标准:地面硬化。本项目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楼。

③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暂存间的防渗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基础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危废暂存间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断间隔断。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P6级别以上)、聚氨酯防渗涂层进行防渗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2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分局对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万通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

(4)占地面积:12000m2

(5)作业面积:11010m2

(6)项目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为95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

(7)建设规模:本项目现有拆解能力为:合计为6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50辆/年,报废中型车200辆/年,报废大型车300辆/年;本次扩建规模:合计为10350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850辆/年,报废中型车4800辆/年,报废大型车3700辆/年;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能力合计为1.1万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2000辆/年,报废中型车5000辆/年,报废大型车4000辆/年。

废气治理:①项目废油抽取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净化效率取70%)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②切割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率80%)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5%)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③剪切压块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④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产量约480m3/a,生产废水产量约145.1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沉淀处理后,与经调节池+隔油池(处理规模60m3/d)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

固废治理:①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制冷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液滤清器、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含汞含铅部件、油泥、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锂电池、收集后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③其他不可回收物、废尿素溶液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收集单位转运处置;

④废钢铁收集后外售交由钢铁厂或其他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⑤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旧玻璃收集后外售或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⑥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收集后外售或交于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

⑦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金属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防渗工程: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位置及构筑方式,将厂区内各生产单元进行防渗分区,各类分区防渗方案相对应的防渗标准如下:

①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防渗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主要涉及区域为预处理车间、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大型车辆拆解车间、小型车辆拆解车间、调节池+隔油池区、一般固废暂存库、车间、化粪池。

②简单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防渗标准:地面硬化。本项目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楼。

③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暂存间的防渗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基础防渗层为至少l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危废暂存间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断间隔断。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P6级别以上)、聚氨酯防渗涂层进行防渗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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