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宇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坐标:115°5"20,27°10"18)。本项目总投资为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在江西 (略) 原有厂区范围内改造厂房、新建成品库及附属办公区、*类液罐区、*类仓库、事故池。拆除感光阻焊油墨及其配套的原料的生产线,使用原厂房新上感光干膜生产线6条(其中中试线1条,正式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技改项目基本对现有项目除了厂内的雨污管网进行依托外,厂房进行改造,其他的均对现有的建筑物拆了重建。主要生产工艺如下: 以*酸*酯、异*醇、*醇、苯*烯、*基*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烯酸、*酮为原料,通过滴加偶氮二异*腈(引发剂)聚合制得*烯酸树脂。再对制得*烯酸树脂倒入搅拌缸投加双酚A双*基*烯酸酯单体投入反应釜搅拌,然后将引发剂(双咪唑、四*基米氏酮、三(4,二*胺基苯基)*烷、三溴*基苯基砜、二吖定基庚烷、二苯*酮、1,2,3-苯并三氮唑)、溶剂(*醇)等反应合成需要的干膜成品胶。对干膜成品胶过滤后涂布到PET基材膜,通过烘干、贴PE膜、分切打包制得成品感光干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初期雨水沉淀后,与循环冷却水、地面拖洗废水一起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 合成树脂、制胶废气经废气管收集进入RTO燃烧设施处理;涂布、烘干车间通过车间负压收集,经废气管收集进入RTO燃烧设施处理;RTO采用天然气助燃,燃烧烟气与RTO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在投料口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设施,投料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灌区储罐安装废气平衡及氮气保护装置及重力呼吸阀;危废贮存库设置强制排风系统,尾气无组织排放。 RTO焚烧装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严者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严者要求;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风机口消声处理、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后,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普通包装材料、废蓄热体、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置,废普通包装材料可综合利用,废蓄热体交由生产厂商进行回收利用。项目废成品边角料、次品、过滤工序滤芯滤渣、废包装桶、生产车间空调废过滤芯等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 (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 在营运期间,为了防止项目对生产场地及附近的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分区防控:结合厂区生产设备、管道、污染物储存等布局,实行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有区别的防渗原则;重点防渗区有生产车间、*类仓库、*类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处、污水管网等;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等。应急响应: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Ⅲ,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Ⅱ,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Ⅲ,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根据以上各环境要素风险潜势,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二级评价。 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酸*酯、异*醇、*醇、苯*烯、*基*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烯酸、偶氮二异*腈、天然气(RTO燃料)。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的泄露、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爆炸,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为了预防大气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项目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井冈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宇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坐标:115°5"20,27°10"18)。本项目总投资为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在江西 (略) 原有厂区范围内改造厂房、新建成品库及附属办公区、*类液罐区、*类仓库、事故池。拆除感光阻焊油墨及其配套的原料的生产线,使用原厂房新上感光干膜生产线6条(其中中试线1条,正式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技改项目基本对现有项目除了厂内的雨污管网进行依托外,厂房进行改造,其他的均对现有的建筑物拆了重建。主要生产工艺如下: 以*酸*酯、异*醇、*醇、苯*烯、*基*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烯酸、*酮为原料,通过滴加偶氮二异*腈(引发剂)聚合制得*烯酸树脂。再对制得*烯酸树脂倒入搅拌缸投加双酚A双*基*烯酸酯单体投入反应釜搅拌,然后将引发剂(双咪唑、四*基米氏酮、三(4,二*胺基苯基)*烷、三溴*基苯基砜、二吖定基庚烷、二苯*酮、1,2,3-苯并三氮唑)、溶剂(*醇)等反应合成需要的干膜成品胶。对干膜成品胶过滤后涂布到PET基材膜,通过烘干、贴PE膜、分切打包制得成品感光干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初期雨水沉淀后,与循环冷却水、地面拖洗废水一起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 合成树脂、制胶废气经废气管收集进入RTO燃烧设施处理;涂布、烘干车间通过车间负压收集,经废气管收集进入RTO燃烧设施处理;RTO采用天然气助燃,燃烧烟气与RTO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在投料口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设施,投料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灌区储罐安装废气平衡及氮气保护装置及重力呼吸阀;危废贮存库设置强制排风系统,尾气无组织排放。 RTO焚烧装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严者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严者要求;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风机口消声处理、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后,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普通包装材料、废蓄热体、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置,废普通包装材料可综合利用,废蓄热体交由生产厂商进行回收利用。项目废成品边角料、次品、过滤工序滤芯滤渣、废包装桶、生产车间空调废过滤芯等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 (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 在营运期间,为了防止项目对生产场地及附近的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分区防控:结合厂区生产设备、管道、污染物储存等布局,实行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有区别的防渗原则;重点防渗区有生产车间、*类仓库、*类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处、污水管网等;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等。应急响应: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Ⅲ,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Ⅱ,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Ⅲ,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根据以上各环境要素风险潜势,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二级评价。 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酸*酯、异*醇、*醇、苯*烯、*基*烯酸*酯、*烯酸*酯、*基*烯酸、*烯酸、偶氮二异*腈、天然气(RTO燃料)。主要为危险化学品的泄露、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爆炸,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为了预防大气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项目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井冈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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