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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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期2年,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我厅审批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表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项目名称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文件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关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农文〔2023〕3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年限

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

(略) 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和下坪乡石堡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野茶原生境保护点1950亩(核心区1250亩,缓冲区520亩,试验区150亩,抢救园30亩)。建设内容包括看护房、工作间、野茶资源利用试验用房等建安工程,围栏、巡视道路、防火隔离、温(网)室等田间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0台(套),资源调查、保护及移栽1项

建设内容

规模(数量)

单位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一)

建安工程



411


1

看护房

100

平方米

22


2

工作间

400

平方米

104


3

野生茶资源利用试验间

500

平方米

130


4

古茶树生态科普展示馆

500

平方米

140


5

监控塔

1

15


(二)

田间工程



545.24


6

整理野生茶示范园

150

75


7

围栏

2100

46.2


8

植物篱

1500

延米

36

宽度2m

9

巡视道路

2400

平方米

66.24

宽度1.2m

10

连接路改扩建

300

平方米

25.2

宽度3.5m

11

安装护栏

1

3


12

挡土墙加固

100

22


13

防火隔离带

2000

44


14

排灌沟渠

2400

30


15

智能温室

800

平方米

76


16

隔离网室

1000

平方米

15


17

大门

2

5.6


18

标识牌

1

5


19

供电设施

1

20


20

弱电设施

1

20


21

蓄水池及输水管

2

26


22

污水处理设备

2


30


(三)

仪器设备购置



304.6


1

GPS定位仪

2

3


2

照相机

2

2


3

无人机

1

1.8


4

实验分析设备

1

25


5

巡逻车

1

18


6

瞭望设备

1

2.6


7

野生茶资源化利用实验示范设备

1

150


8

标本展示陈列

8

3.2


9

科普宣传电子平台

1

45


10

视频监控系统

1

25


11

环境监测系统

1

29


(四)

其他工程






资源调查、保护、移栽

1

75


合计


1335.8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103


十一

预备费(万元)

61.61


十二

总投资(万元)

1500.45


十三

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投资

1200


地方投资/垦区自筹



自有资金

300.45


其他资金



十四

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抄送: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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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期2年,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我厅审批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表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项目名称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文件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关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农文〔2023〕3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年限

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

(略) 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和下坪乡石堡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野茶原生境保护点1950亩(核心区1250亩,缓冲区520亩,试验区150亩,抢救园30亩)。建设内容包括看护房、工作间、野茶资源利用试验用房等建安工程,围栏、巡视道路、防火隔离、温(网)室等田间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0台(套),资源调查、保护及移栽1项

建设内容

规模(数量)

单位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一)

建安工程



411


1

看护房

100

平方米

22


2

工作间

400

平方米

104


3

野生茶资源利用试验间

500

平方米

130


4

古茶树生态科普展示馆

500

平方米

140


5

监控塔

1

15


(二)

田间工程



545.24


6

整理野生茶示范园

150

75


7

围栏

2100

46.2


8

植物篱

1500

延米

36

宽度2m

9

巡视道路

2400

平方米

66.24

宽度1.2m

10

连接路改扩建

300

平方米

25.2

宽度3.5m

11

安装护栏

1

3


12

挡土墙加固

100

22


13

防火隔离带

2000

44


14

排灌沟渠

2400

30


15

智能温室

800

平方米

76


16

隔离网室

1000

平方米

15


17

大门

2

5.6


18

标识牌

1

5


19

供电设施

1

20


20

弱电设施

1

20


21

蓄水池及输水管

2

26


22

污水处理设备

2


30


(三)

仪器设备购置



304.6


1

GPS定位仪

2

3


2

照相机

2

2


3

无人机

1

1.8


4

实验分析设备

1

25


5

巡逻车

1

18


6

瞭望设备

1

2.6


7

野生茶资源化利用实验示范设备

1

150


8

标本展示陈列

8

3.2


9

科普宣传电子平台

1

45


10

视频监控系统

1

25


11

环境监测系统

1

29


(四)

其他工程






资源调查、保护、移栽

1

75


合计


1335.8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103


十一

预备费(万元)

61.61


十二

总投资(万元)

1500.45


十三

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投资

1200


地方投资/垦区自筹



自有资金

300.45


其他资金



十四

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抄送: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项目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期2年,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我厅审批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表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项目名称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文件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关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农文〔2023〕3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年限

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

(略) 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和下坪乡石堡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野茶原生境保护点1950亩(核心区1250亩,缓冲区520亩,试验区150亩,抢救园30亩)。建设内容包括看护房、工作间、野茶资源利用试验用房等建安工程,围栏、巡视道路、防火隔离、温(网)室等田间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0台(套),资源调查、保护及移栽1项

建设内容

规模(数量)

单位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一)

建安工程



411


1

看护房

100

平方米

22


2

工作间

400

平方米

104


3

野生茶资源利用试验间

500

平方米

130


4

古茶树生态科普展示馆

500

平方米

140


5

监控塔

1

15


(二)

田间工程



545.24


6

整理野生茶示范园

150

75


7

围栏

2100

46.2


8

植物篱

1500

延米

36

宽度2m

9

巡视道路

2400

平方米

66.24

宽度1.2m

10

连接路改扩建

300

平方米

25.2

宽度3.5m

11

安装护栏

1

3


12

挡土墙加固

100

22


13

防火隔离带

2000

44


14

排灌沟渠

2400

30


15

智能温室

800

平方米

76


16

隔离网室

1000

平方米

15


17

大门

2

5.6


18

标识牌

1

5


19

供电设施

1

20


20

弱电设施

1

20


21

蓄水池及输水管

2

26


22

污水处理设备

2


30


(三)

仪器设备购置



304.6


1

GPS定位仪

2

3


2

照相机

2

2


3

无人机

1

1.8


4

实验分析设备

1

25


5

巡逻车

1

18


6

瞭望设备

1

2.6


7

野生茶资源化利用实验示范设备

1

150


8

标本展示陈列

8

3.2


9

科普宣传电子平台

1

45


10

视频监控系统

1

25


11

环境监测系统

1

29


(四)

其他工程






资源调查、保护、移栽

1

75


合计


1335.8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103


十一

预备费(万元)

61.61


十二

总投资(万元)

1500.45


十三

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投资

1200


地方投资/垦区自筹



自有资金

300.45


其他资金



十四

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抄送: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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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原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项目建设期2年,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我厅审批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请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表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

项目名称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

申报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文件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关 (略) 鹤峰县野茶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农文〔2023〕3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年限

自投资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

(略) 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和下坪乡石堡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野茶原生境保护点1950亩(核心区1250亩,缓冲区520亩,试验区150亩,抢救园30亩)。建设内容包括看护房、工作间、野茶资源利用试验用房等建安工程,围栏、巡视道路、防火隔离、温(网)室等田间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0台(套),资源调查、保护及移栽1项

建设内容

规模(数量)

单位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一)

建安工程



411


1

看护房

100

平方米

22


2

工作间

400

平方米

104


3

野生茶资源利用试验间

500

平方米

130


4

古茶树生态科普展示馆

500

平方米

140


5

监控塔

1

15


(二)

田间工程



545.24


6

整理野生茶示范园

150

75


7

围栏

2100

46.2


8

植物篱

1500

延米

36

宽度2m

9

巡视道路

2400

平方米

66.24

宽度1.2m

10

连接路改扩建

300

平方米

25.2

宽度3.5m

11

安装护栏

1

3


12

挡土墙加固

100

22


13

防火隔离带

2000

44


14

排灌沟渠

2400

30


15

智能温室

800

平方米

76


16

隔离网室

1000

平方米

15


17

大门

2

5.6


18

标识牌

1

5


19

供电设施

1

20


20

弱电设施

1

20


21

蓄水池及输水管

2

26


22

污水处理设备

2


30


(三)

仪器设备购置



304.6


1

GPS定位仪

2

3


2

照相机

2

2


3

无人机

1

1.8


4

实验分析设备

1

25


5

巡逻车

1

18


6

瞭望设备

1

2.6


7

野生茶资源化利用实验示范设备

1

150


8

标本展示陈列

8

3.2


9

科普宣传电子平台

1

45


10

视频监控系统

1

25


11

环境监测系统

1

29


(四)

其他工程






资源调查、保护、移栽

1

75


合计


1335.8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103


十一

预备费(万元)

61.61


十二

总投资(万元)

1500.45


十三

资金来源 (万元)

中央投资

1200


地方投资/垦区自筹



自有资金

300.45


其他资金



十四

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抄送: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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