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汉源县宜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 (略) 〔2023〕44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
二、项目业主:汉源县宜 (略) 。
三、建设地点:汉源县宜 (略) 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94.4平方米(约6.14亩)。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6层(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2945.36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49.23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等。购置污水处理系统、手术室建设、中央空调及医疗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
五、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为3838.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统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本批复意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锁定目标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汉源县宜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 (略) 〔2023〕44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
二、项目业主:汉源县宜 (略) 。
三、建设地点:汉源县宜 (略) 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94.4平方米(约6.14亩)。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6层(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2945.36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49.23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等。购置污水处理系统、手术室建设、中央空调及医疗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
五、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为3838.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统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本批复意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锁定目标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汉源县宜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 (略) 〔2023〕44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
二、项目业主:汉源县宜 (略) 。
三、建设地点:汉源县宜 (略) 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94.4平方米(约6.14亩)。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6层(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2945.36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49.23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等。购置污水处理系统、手术室建设、中央空调及医疗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
五、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为3838.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统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本批复意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锁定目标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汉源县宜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 (略) 〔2023〕44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源县宜 (略) 建设项目及汉源县宜 (略)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打捆项目。
二、项目业主:汉源县宜 (略) 。
三、建设地点:汉源县宜 (略) 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94.4平方米(约6.14亩)。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6层(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2945.36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49.23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等。购置污水处理系统、手术室建设、中央空调及医疗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
五、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为3838.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统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30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本批复意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锁定目标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工作,尽早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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