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拟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钴改镍工艺优化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12月4日拟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钴改镍工艺优化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 (略) 钴改镍工艺优化提升项目 | 浙江 (略) | 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原厂区内 | 浙江碧扬 (略) | 对钴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并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提升改用NOC处理工艺。改造完成后,钴产品产能在原年产9000吨钴金属量的基础上减少3000吨(即年产6000吨钴金属量),新增镍产品产能5428金属吨,同时生产粗制碳酸锰4541吨,粗硫化镍钴1220吨,粗二氧化锰4620吨,粗制硫化铜733吨。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钴线和镍线沉镍后液均达到车间排放口标准后排入厂区污水站,经NOC 催化氧化工艺处理后与达到车间标准的氢氧化钴废水一起调pH后纳管排放;废气喷淋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均返回钴线浸出;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湿法提取工艺,部分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与其它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废水纳管排放标准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相关水污染排放限值要求,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粉尘收集后钴线采用布袋除尘、镍线采用水膜除尘处理后一并接入排气筒DA013排放;磨浸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液喷淋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萃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换热器冷却+二级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0排放;萃取车间酸配制槽、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新老硫酸钴线分别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1、DA003排气筒排放;碳酸钴合成含氨废气经二级稀酸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碳酸钴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2条氢氧化钴生产线喷干粉尘各经布袋+水膜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5、DA012排放;四氧化三钴煅烧、筛分、包装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DA009排放。 项目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浓度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修改单表1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现有工程氨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项目产生的第三相残渣、除磷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包装内袋、废萃取剂桶、除尘滤筒、废油漆桶、废油漆刷/滚筒、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有色金属灰渣、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污水渣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 (略) 钴改镍工艺优化提升项目 | 浙江 (略) | 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原厂区内 | 浙江碧扬 (略) | 对钴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并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提升改用NOC处理工艺。改造完成后,钴产品产能在原年产9000吨钴金属量的基础上减少3000吨(即年产6000吨钴金属量),新增镍产品产能5428金属吨,同时生产粗制碳酸锰4541吨,粗硫化镍钴1220吨,粗二氧化锰4620吨,粗制硫化铜733吨。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钴线和镍线沉镍后液均达到车间排放口标准后排入厂区污水站,经NOC 催化氧化工艺处理后与达到车间标准的氢氧化钴废水一起调pH后纳管排放;废气喷淋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均返回钴线浸出;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湿法提取工艺,部分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与其它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废水纳管排放标准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相关水污染排放限值要求,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粉尘收集后钴线采用布袋除尘、镍线采用水膜除尘处理后一并接入排气筒DA013排放;磨浸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液喷淋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萃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换热器冷却+二级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0排放;萃取车间酸配制槽、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新老硫酸钴线分别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1、DA003排气筒排放;碳酸钴合成含氨废气经二级稀酸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碳酸钴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2条氢氧化钴生产线喷干粉尘各经布袋+水膜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5、DA012排放;四氧化三钴煅烧、筛分、包装粉尘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后通过排气筒DA009排放。 项目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浓度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修改单表1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现有工程氨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项目产生的第三相残渣、除磷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包装内袋、废萃取剂桶、除尘滤筒、废油漆桶、废油漆刷/滚筒、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有色金属灰渣、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污水渣委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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