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缸涂装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查项目
油缸涂装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城关镇矿机路1号中煤北京 (略) 院内
公示时间:2023-12-08
受理时间:2023-11-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原有移动式喷漆房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新建悬挂式油缸涂装单元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沸石吸附+催化燃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移动式喷漆单元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沸石吸附+催化燃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2、废水:项目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汇入城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3、噪声: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新增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再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负责清运处置负责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煤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城关镇矿机路1号中煤北京 (略) 院内
公示时间:2023-12-08
受理时间:2023-11-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原有移动式喷漆房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新建悬挂式油缸涂装单元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沸石吸附+催化燃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移动式喷漆单元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沸石吸附+催化燃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2、废水:项目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汇入城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3、噪声: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新增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再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负责清运处置负责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煤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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