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330k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330k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330k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 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 330kV 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白土岗乡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白土岗乡,项目新建330kV升压站1座,按主变容量3×360MVA 进行设计。本项目总投资为38070万元,其中南区总投资18740万元,北区总投资1933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285万元,占总投资的 0.75%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苫盖,并禁止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等措施的实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减少废气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以外的植被。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南、北区升压站内分别设置1座10m3临时沉淀池(敷设 HDPE 防渗膜),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光伏区设置的临时旱厕收集后做农家肥,综合利用。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故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只考虑距离衰减,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本项目土建工程较少,经土方平衡后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人员生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 (略) 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饭菜烹饪过程产生的餐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4.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2标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南、北区生活管理区两站生活污水,分别经站内设置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2m3/d),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站场绿化、降尘,不直接排放。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南、北区变压器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降噪。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南、北区站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站场集中收集后,送白土岗乡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升压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以,不在站内储存,更换后交由危险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维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变压器油由检修单位准备的专用工具收集,存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容器内,在检修工作完毕后,再将变压器油回流至变压器内,检修过程中无变压器油外排。 和1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汇同设备清洗废水、蒸汽消毒冷凝水、纯水制备排水及地面拖布清洗废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用于葡萄园灌溉,冬季暂存于厂区北侧云蔻葡萄园现有蓄水池内,不外排。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措施,并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烂果粒、葡萄果梗、皮籽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酒糟,日产日清,作为肥料原料外售;废酒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定期清掏,每次清出后及时作为肥料原料外售;废滤膜,过滤除菌过程中,板框过滤机和膜过滤机需定期更换滤膜,废滤膜产生量约为 0.1t/a,由厂家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废反渗透组件,均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废酸碱包装袋,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1日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330k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 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南区、北区 330kV 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白土岗乡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白土岗乡,项目新建330kV升压站1座,按主变容量3×360MVA 进行设计。本项目总投资为38070万元,其中南区总投资18740万元,北区总投资1933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285万元,占总投资的 0.75%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苫盖,并禁止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等措施的实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减少废气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以外的植被。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南、北区升压站内分别设置1座10m3临时沉淀池(敷设 HDPE 防渗膜),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光伏区设置的临时旱厕收集后做农家肥,综合利用。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故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只考虑距离衰减,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本项目土建工程较少,经土方平衡后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人员生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 (略) 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饭菜烹饪过程产生的餐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4.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表2标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南、北区生活管理区两站生活污水,分别经站内设置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2m3/d),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站场绿化、降尘,不直接排放。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南、北区变压器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降噪。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南、北区站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站场集中收集后,送白土岗乡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升压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以,不在站内储存,更换后交由危险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维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变压器油由检修单位准备的专用工具收集,存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容器内,在检修工作完毕后,再将变压器油回流至变压器内,检修过程中无变压器油外排。 和1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汇同设备清洗废水、蒸汽消毒冷凝水、纯水制备排水及地面拖布清洗废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用于葡萄园灌溉,冬季暂存于厂区北侧云蔻葡萄园现有蓄水池内,不外排。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措施,并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烂果粒、葡萄果梗、皮籽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酒糟,日产日清,作为肥料原料外售;废酒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定期清掏,每次清出后及时作为肥料原料外售;废滤膜,过滤除菌过程中,板框过滤机和膜过滤机需定期更换滤膜,废滤膜产生量约为 0.1t/a,由厂家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废反渗透组件,均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废酸碱包装袋,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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