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翔实验室--拟审批公示
天宝翔实验室--拟审批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 (略) 实
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 (略) | 天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 | (略) 津南区双港工业园优谷产业园25号楼-1 | 天津玺丽 (略) | 天 (略) 于2020年2月14日 (略) 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 (略) 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南投审二科[2020]29号)。2020年5月23日,天 (略) 实验室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有工程主要检测对象为客户提供的柠檬酸、脂肪酸、玉米淀粉、木薯淀粉、白云石、方解石,主要检测内容为脂肪酸类样品、柠檬酸类样品、淀粉类样品酸碱滴定实验、白云石或方解石浮选分离纯化实验、碳酸钙、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实验。现有工程实验器皿高浓度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低浓度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地面、桌面擦洗废水直接由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场需要,建设单位实验室检测范围扩大,同时增上一套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全厂实验室废水(不含选铁实验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其他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桌面擦洗废水)的治理,故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天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套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同时新增选铁实验、选钛实验、选磷实验、稀土实验、萤石实验。本项目建设后,全厂检测对象为客户提供的柠檬酸、脂肪酸、玉米淀粉、木薯淀粉、白云石、方解石、铁矿粉末、钛矿粉末、磷铁矿粉末、包钢稀土粉末及萤石矿粉末,检测能力分别为1kg/a、2kg/a、2kg/a、2kg/a、8kg/a、2kg/a、15kg/a、2kg/a、1kg/a、2kg/a、1kg/a。全厂除选铁实验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外,其他实验过程产生的器皿清洗废水及地面、桌面擦洗废水均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 (1)废水 本项目新增1套地上式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治理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本项目新增选铁实验过程产生的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含有重金属试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第一类污染物,需在特定洗水池内清洗,实验器皿清洗废水自流入管道下方废水收集装置(PE材质塑料桶)中,不进入污水管道,并配备台账随时记录废水收集情况,收集后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选铁实验过程产生的低浓度清洗废水与其他新增实验过程产生的器皿清洗废水(不涉及重金属试剂,器皿清洗废水不含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第一类污染物)与现有工程实验过程产生的器皿清洗废水(现有工程实验内容不涉及重金属试剂,器皿清洗废水不含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第一类污染物)、实验室地面、桌面擦洗废水经管道流入一楼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净化后排至污水总排口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主要新增5项实验内容,分别为选铁实验、选钛实验、选磷实验、稀土实验、萤石实验。本项目产生废气的工序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硝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TRVOC、非*烷总烃、氨、臭气浓度等经通风橱全部负压收集现有碱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现有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P1排气筒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硝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其他行业”限值;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密闭装置,无生化工艺,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通过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影响,故认为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综上,本项目建设后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东侧为共用厂界,建设后西侧、北侧、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试剂外包装箱)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剩余未检测样品由客户带回,实验废液、选铁实验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沾染废物、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12.04 -2023.12.0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 (略) 实
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 (略) | 天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 | (略) 津南区双港工业园优谷产业园25号楼-1 | 天津玺丽 (略) | 天 (略) 于2020年2月14日 (略) 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 (略) 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南投审二科[2020]29号)。2020年5月23日,天 (略) 实验室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有工程主要检测对象为客户提供的柠檬酸、脂肪酸、玉米淀粉、木薯淀粉、白云石、方解石,主要检测内容为脂肪酸类样品、柠檬酸类样品、淀粉类样品酸碱滴定实验、白云石或方解石浮选分离纯化实验、碳酸钙、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实验。现有工程实验器皿高浓度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低浓度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地面、桌面擦洗废水直接由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场需要,建设单位实验室检测范围扩大,同时增上一套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全厂实验室废水(不含选铁实验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其他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桌面擦洗废水)的治理,故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天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套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同时新增选铁实验、选钛实验、选磷实验、稀土实验、萤石实验。本项目建设后,全厂检测对象为客户提供的柠檬酸、脂肪酸、玉米淀粉、木薯淀粉、白云石、方解石、铁矿粉末、钛矿粉末、磷铁矿粉末、包钢稀土粉末及萤石矿粉末,检测能力分别为1kg/a、2kg/a、2kg/a、2kg/a、8kg/a、2kg/a、15kg/a、2kg/a、1kg/a、2kg/a、1kg/a。全厂除选铁实验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外,其他实验过程产生的器皿清洗废水及地面、桌面擦洗废水均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 (1)废水 本项目新增1套地上式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治理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本项目新增选铁实验过程产生的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含有重金属试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第一类污染物,需在特定洗水池内清洗,实验器皿清洗废水自流入管道下方废水收集装置(PE材质塑料桶)中,不进入污水管道,并配备台账随时记录废水收集情况,收集后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选铁实验过程产生的低浓度清洗废水与其他新增实验过程产生的器皿清洗废水(不涉及重金属试剂,器皿清洗废水不含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第一类污染物)与现有工程实验过程产生的器皿清洗废水(现有工程实验内容不涉及重金属试剂,器皿清洗废水不含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第一类污染物)、实验室地面、桌面擦洗废水经管道流入一楼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净化后排至污水总排口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主要新增5项实验内容,分别为选铁实验、选钛实验、选磷实验、稀土实验、萤石实验。本项目产生废气的工序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硝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TRVOC、非*烷总烃、氨、臭气浓度等经通风橱全部负压收集现有碱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现有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P1排气筒氯化氢、硫酸、氮氧化物(硝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其他行业”限值;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密闭装置,无生化工艺,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通过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影响,故认为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综上,本项目建设后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东侧为共用厂界,建设后西侧、北侧、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试剂外包装箱)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剩余未检测样品由客户带回,实验废液、选铁实验高浓度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沾染废物、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12.04 -2023.12.0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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