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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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 (略) 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决策部署, (略) 场化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总体部署、分类施策、一企一策、一企一方案”的思路,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篇章做贡献。

(二)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把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国有企业每年要制定学台。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运营质量,以投资和运营平台为两翼,打造更多的产业平台,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优化存量资源、合理布局增量,在推动项目建设,以及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四大主导产业和文化旅游、中医药、大健康、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在财税收入、国有资本收益、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1.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略) 场化方式,加大经营性国有资 (略) 集中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集中。支持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 (略) 场化方式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有企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及 (略) 场化原则有序重组整合。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略) 直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 (略) 。 (略) 级层面形成1家资产规模 (略) ,各县(区)力争形 (略) , (略) 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力争实现“十百千亿”奋斗目标,即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总资产分别达到10亿元、100亿元、1000亿元。 (略) 功能作用。通过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培育新量,优化资产配置,鼓励按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参与债转股项目,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探索金融融资扶持路径,帮助实体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强强联合, (略) 政、交通、设计、旅游、生态环保、现代农业、中医药、健康养老等领域企业战略重组,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做大做强。 (略) 国有企业整体信用评级。 (略) 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提升为AAA,市数字 (略) 、市文化旅游 (略) 主体授信评级达AA+,全市主体授信评级达AA及以上的国有企业不少于10家。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当好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和“牵引绳”。全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一号工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规模在10亿元左右。到2022年, (略) 对数字经济的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国有企业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略) “百亿企业”培育工程、重大技改“三百计划”、智能制造“千百十个”工程,深度挖掘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企业,通过产业基金以债权、股权多种形式精准扶持优势创新企业。 (略) 扶持、参股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成为区域优质创新企业的孵化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5.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略) 属国有企业和县(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力争2022年,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达85%。坚持一企一策,国有资本可控股、可参股、也可退出。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积极作用。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培育国有企业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推进骨干员工持股试点。支 (略) 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采取货币出资、科技成果评估作价等《 (略) 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开展骨干员工持股试点。 (略) 属国有企业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项目中,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施跟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略) 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推动国有资本证券化。鼓励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加大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战略性新兴 (略) 并购力度。深入推进企业“映山红行动”,通过扶持、参股,助推 (略)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 (略) 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 (略) 场化经营机制,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要与其他股东充分协商,依法制定章程,切实维护各方股东权利,严格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不得违规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参与单位: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9. (略) 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21 (略) 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略) 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略) 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所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略) 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行权履责清单,建立完善董事长与总经理工作沟通和督导机制。优化董事会结构, (略) 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从现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2 (略) 属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年度(任期)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 (略) 属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加强公司监事会建设。 (略) 内设监事会,增强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 (略) 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加强监事队*建设,培养一批复合型监事会主席和专业化、职业化的专职监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到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普遍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夯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依法落实出资人有限责任,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依法维护企业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责任。健全以企业章程为基础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 (略) 制改革,2021年6月 (略) (略) 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经营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办,市属相关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 (略) 场化经营机制

14.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要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2 (略) 属国有企业选择2-3家子企业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严格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建立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实行 (略) 场化绩效薪酬分配制度。对考核不达标、评价不称职的,畅通职业经理人退出通道。〔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5. (略) 场化用工机制改革。 (略) 场化用工招聘制度,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规范岗位管理,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规范。全面建立企业员工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竞聘上岗制度,实行岗位动态考核、优胜劣汰、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形式的正常流动通道。支持企业根据实际,对重大攻关项目、关键生产工艺等企业所需特殊技能人才采用柔性引进和租赁等弹性用工方式。〔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6. (略) 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对不同类型企业,合理设定国有企业薪酬结构,统筹用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鼓励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账面价值增值权、EVA(经济增加值)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建立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奖励机制。优化工资总额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对具有创新要求高、当期收益不确定等特点的国有企业,支持其建立与行业特点相适应、更 (略) 场竞争力的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对企业中长期激励、市场化选聘实行协议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所需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7.对标业内先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国有企业坚持以提质增效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选准对标企业,综合分析对标企业的优秀实践,深入查找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一企一方案、专班负责”的推进思路,积极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力争到2022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国有企业总体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8.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向交流任职、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考核评价、激励分配制度,制定完善高薪引人、股权拴人、感情留人的措施和办法,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队*建设。对市场化聘用的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实施技术奖励(分成)、知识产权折价入股等激励方法,给予异地安家费、特殊津贴等福利待遇和生活性补贴。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列入业绩考核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当年新增支出部分可视为当年利润考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19.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2021 (略) 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移交划转工作,市 (略) 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 (略) 属授权监管企业移交划转工作,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除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兴办和管理企业,实现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属未脱钩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转变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对清单以内的事项实行“三优”管理,优化程序、优先办理、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分类监管与考核, (略)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更多采取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和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推进 (略) 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在 (略) 开展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明确 (略) 功能定位,开展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授权实施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加强公司决策机制改革。强化章程约束,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激发经理层活力。着力解决“总部机关化”问题,优化管控模式,提高决策效率。 (略) 运营机制改革。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面风险控制制度,积极推进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 (略) 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2.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构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排查,对投资经营、金融债务、法律事务等风险进行分类防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防控,防范化解资本运营、关联交易、债券兑付等重大风险。充分利用债转股等优惠政策,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强化监督与违规责任追究。聚焦重点领域。瞄准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加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做到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强化监督协同。〔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健全问责机制。〔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2021年前建立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委派制度,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形成出资人监督的完整链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4.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略) 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略) 国资监管大格局、一盘棋。完善指导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政策制度协同一致, (略)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权责清单, (略)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清单范围、权责事项、原则依据基本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 (略) 在线监管系统。制定实施国资国企信息化发展规划,构建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5.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把学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教育。〔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根植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员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通过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确保每个企业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开展“四好四优四强”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建“三化”工作在提升素质、凝聚力量、促进管理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7.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 (略) 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积极探索企 (略) 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2021 (略) 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建设的措施。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8.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略) 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为积极担当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撑腰鼓劲,提供保障。〔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9.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行企业领导人员公务回避制度,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突出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强化对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建立政治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加大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打通下级监督上级的监督渠道,带动形成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顽疾,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略) 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督促改革任务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和政府履行推动本区域国资国企改革的领导责任。各级国有企业是落实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战略重组、专业化整合和事转企改制过程中的政策支持,落实企业改革创新中税收优惠、人员安置、社保医保接续、土地变性确权及盘活利用、房产确权登记、资产过户、金融融资、企业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绿色通道及其他政策支持。赋予县区和企业集团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及时奖励制度,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 (略)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国企改革创新督查考核工作。各级党委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并将其作为对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国资国企改革舆论宣传引导,总结宣传改革创新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国有企业改革良好氛围。


来源: (略) 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 (略) 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决策部署, (略) 场化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总体部署、分类施策、一企一策、一企一方案”的思路,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抚州改革发展新篇章做贡献。

(二)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把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国有企业每年要制定学台。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运营质量,以投资和运营平台为两翼,打造更多的产业平台,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优化存量资源、合理布局增量,在推动项目建设,以及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四大主导产业和文化旅游、中医药、大健康、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在财税收入、国有资本收益、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1.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略) 场化方式,加大经营性国有资 (略) 集中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集中。支持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 (略) 场化方式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有企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及 (略) 场化原则有序重组整合。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略) 直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 (略) 。 (略) 级层面形成1家资产规模 (略) ,各县(区)力争形 (略) , (略) 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力争实现“十百千亿”奋斗目标,即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总资产分别达到10亿元、100亿元、1000亿元。 (略) 功能作用。通过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培育新量,优化资产配置,鼓励按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参与债转股项目,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探索金融融资扶持路径,帮助实体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强强联合, (略) 政、交通、设计、旅游、生态环保、现代农业、中医药、健康养老等领域企业战略重组,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做大做强。 (略) 国有企业整体信用评级。 (略) 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提升为AAA,市数字 (略) 、市文化旅游 (略) 主体授信评级达AA+,全市主体授信评级达AA及以上的国有企业不少于10家。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当好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和“牵引绳”。全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一号工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规模在10亿元左右。到2022年, (略) 对数字经济的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国有企业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略) “百亿企业”培育工程、重大技改“三百计划”、智能制造“千百十个”工程,深度挖掘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企业,通过产业基金以债权、股权多种形式精准扶持优势创新企业。 (略) 扶持、参股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成为区域优质创新企业的孵化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5.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略) 属国有企业和县(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力争2022年,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达85%。坚持一企一策,国有资本可控股、可参股、也可退出。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积极作用。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培育国有企业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推进骨干员工持股试点。支 (略) 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采取货币出资、科技成果评估作价等《 (略) 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开展骨干员工持股试点。 (略) 属国有企业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项目中,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施跟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略) 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推动国有资本证券化。鼓励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加大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战略性新兴 (略) 并购力度。深入推进企业“映山红行动”,通过扶持、参股,助推 (略)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 (略) 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 (略) 场化经营机制,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要与其他股东充分协商,依法制定章程,切实维护各方股东权利,严格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不得违规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参与单位: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9. (略) 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21 (略) 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略) 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略) 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所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略) 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行权履责清单,建立完善董事长与总经理工作沟通和督导机制。优化董事会结构, (略) 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从现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2 (略) 属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年度(任期)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 (略) 属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加强公司监事会建设。 (略) 内设监事会,增强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 (略) 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加强监事队*建设,培养一批复合型监事会主席和专业化、职业化的专职监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到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普遍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夯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依法落实出资人有限责任,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依法维护企业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责任。健全以企业章程为基础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 (略) 制改革,2021年6月 (略) (略) 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经营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办,市属相关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 (略) 场化经营机制

14.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要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2 (略) 属国有企业选择2-3家子企业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严格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建立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实行 (略) 场化绩效薪酬分配制度。对考核不达标、评价不称职的,畅通职业经理人退出通道。〔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5. (略) 场化用工机制改革。 (略) 场化用工招聘制度,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规范岗位管理,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规范。全面建立企业员工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竞聘上岗制度,实行岗位动态考核、优胜劣汰、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形式的正常流动通道。支持企业根据实际,对重大攻关项目、关键生产工艺等企业所需特殊技能人才采用柔性引进和租赁等弹性用工方式。〔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6. (略) 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对不同类型企业,合理设定国有企业薪酬结构,统筹用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鼓励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账面价值增值权、EVA(经济增加值)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建立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奖励机制。优化工资总额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对具有创新要求高、当期收益不确定等特点的国有企业,支持其建立与行业特点相适应、更 (略) 场竞争力的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对企业中长期激励、市场化选聘实行协议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所需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7.对标业内先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国有企业坚持以提质增效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选准对标企业,综合分析对标企业的优秀实践,深入查找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一企一方案、专班负责”的推进思路,积极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力争到2022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国有企业总体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8.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向交流任职、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考核评价、激励分配制度,制定完善高薪引人、股权拴人、感情留人的措施和办法,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队*建设。对市场化聘用的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实施技术奖励(分成)、知识产权折价入股等激励方法,给予异地安家费、特殊津贴等福利待遇和生活性补贴。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列入业绩考核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当年新增支出部分可视为当年利润考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19.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2021 (略) 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移交划转工作,市 (略) 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 (略) 属授权监管企业移交划转工作,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除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兴办和管理企业,实现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属未脱钩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转变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对清单以内的事项实行“三优”管理,优化程序、优先办理、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分类监管与考核, (略)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更多采取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和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推进 (略) 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在 (略) 开展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明确 (略) 功能定位,开展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授权实施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加强公司决策机制改革。强化章程约束,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激发经理层活力。着力解决“总部机关化”问题,优化管控模式,提高决策效率。 (略) 运营机制改革。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面风险控制制度,积极推进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 (略) 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2.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构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排查,对投资经营、金融债务、法律事务等风险进行分类防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防控,防范化解资本运营、关联交易、债券兑付等重大风险。充分利用债转股等优惠政策,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强化监督与违规责任追究。聚焦重点领域。瞄准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加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做到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强化监督协同。〔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健全问责机制。〔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2021年前建立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委派制度,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形成出资人监督的完整链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4.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略) 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略) 国资监管大格局、一盘棋。完善指导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政策制度协同一致, (略)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权责清单, (略)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清单范围、权责事项、原则依据基本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 (略) 在线监管系统。制定实施国资国企信息化发展规划,构建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 (略) 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5.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把学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教育。〔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根植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员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通过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确保每个企业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开展“四好四优四强”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建“三化”工作在提升素质、凝聚力量、促进管理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7.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 (略) 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积极探索企 (略) 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2021 (略) 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建设的措施。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8.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略) 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为积极担当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撑腰鼓劲,提供保障。〔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9.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行企业领导人员公务回避制度,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突出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强化对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建立政治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加大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打通下级监督上级的监督渠道,带动形成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顽疾,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牵头单位: (略) 监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市属企业集团、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略) 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督促改革任务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和政府履行推动本区域国资国企改革的领导责任。各级国有企业是落实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战略重组、专业化整合和事转企改制过程中的政策支持,落实企业改革创新中税收优惠、人员安置、社保医保接续、土地变性确权及盘活利用、房产确权登记、资产过户、金融融资、企业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绿色通道及其他政策支持。赋予县区和企业集团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及时奖励制度,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 (略)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国企改革创新督查考核工作。各级党委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并将其作为对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国资国企改革舆论宣传引导,总结宣传改革创新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国有企业改革良好氛围。


来源: (略)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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