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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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3-11-24 10:54:2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

低温高压储氢容器项目

安平县高新区正港路北

河北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安平县高新区正港路北,总投资为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2%;项目拆除现有厂房,对全厂进行重新规划,新建生产车间、办公研发楼、仓库等,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项目在现有生产设备利旧基础上,新增一条喷漆生产线以及机械加工等辅助配套设备。现有产能年产压力容器200只、低温储罐1000只不再保留,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液氢钢瓶45000只、液氢储罐7000台、高压氢瓶30000只。

1、废气:1号生产区切割、焊接、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打砂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同排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2、3号生产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4、5号生产区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喷涂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水喷砂工序用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工序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清洗废液产生量较小,按危废进行处置;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经园区管网排至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4、固废:项目金属废料、废焊材焊渣、废绝热纸、废尼龙带、除尘灰、废布袋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清洗底渣、隔油池废油、废涂料桶、漆渣、清洗废水更换废水、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安高新备字〔2023〕3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3-11-24 10:54:2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

低温高压储氢容器项目

安平县高新区正港路北

河北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安平县高新区正港路北,总投资为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2%;项目拆除现有厂房,对全厂进行重新规划,新建生产车间、办公研发楼、仓库等,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项目在现有生产设备利旧基础上,新增一条喷漆生产线以及机械加工等辅助配套设备。现有产能年产压力容器200只、低温储罐1000只不再保留,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液氢钢瓶45000只、液氢储罐7000台、高压氢瓶30000只。

1、废气:1号生产区切割、焊接、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打砂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同排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2、3号生产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4、5号生产区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喷涂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水喷砂工序用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工序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清洗废液产生量较小,按危废进行处置;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经园区管网排至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3、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4、固废:项目金属废料、废焊材焊渣、废绝热纸、废尼龙带、除尘灰、废布袋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清洗底渣、隔油池废油、废涂料桶、漆渣、清洗废水更换废水、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安高新备字〔2023〕3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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