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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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的公告

*行审公告〔2023〕3号

为规范动物防疫活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防疫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全县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证件的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二、年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为全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中年审时间,整个年审工作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过时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年审地点:*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良县中兴北路100号)。

四、所需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申请表。

2.提交年度报告,持证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

4.动物防疫条件有所改变的,需提供变更情况及最新的功能区布局平面。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1.动物防疫条件年度审查申请表

2.*良县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3.*良县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4.*良县动物无害化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附件1.动物防疫条件年度审查申请表.docx

附件2.*良县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docx

附件3.*良县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docx

附件4.*良县动物无害化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docx



*良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4日

*行审公告〔2023〕3号

为规范动物防疫活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防疫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全县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证件的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二、年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为全县《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中年审时间,整个年审工作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过时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年审地点:*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良县中兴北路100号)。

四、所需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申请表。

2.提交年度报告,持证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

4.动物防疫条件有所改变的,需提供变更情况及最新的功能区布局平面。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1.动物防疫条件年度审查申请表

2.*良县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3.*良县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4.*良县动物无害化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附件1.动物防疫条件年度审查申请表.docx

附件2.*良县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docx

附件3.*良县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docx

附件4.*良县动物无害化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docx



*良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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