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略) 玫瑰东路2号
联系人:谢青海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海辉路12号西楼四楼1号室
联系人:黄韵怡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地块
地块地址: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面积:33643.46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四、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至8月。通过资料收集、多次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原 (略) (略) (略) 塑料四厂,2006年和200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目前地块土地使用 (略) 土地储备中心。调查地块建厂前为农用地,种植水稻和养殖四大家鱼;1988年,佛山 (略) (简称“新达公司”)在地块北部建厂,主要生产PVC、PU复合纤维布、塑料制品等,同年, (略) 在地块南部建有仓库,主要存放PP、PE颗粒等塑料原料,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1994年,佛山 (略) (简称“嘉丽公司”)入驻地块北部,租赁其中一处原成品仓库作为生产场地,主要生产植绒布;2000年,新达公司停产,厂房出租和设备转让给佛山 (略) (简称“冠达公司”),主要生产PU、PVC复合纤维布;2010年地块南部仓库扩建;2014年至2015年, (略) *续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和厂房,地块南部因轻工三路拓宽拆除部分路边仓库;2018年至2019年,地块西侧花曼丽舍楼盘建设开挖的弃置土临时堆放在地块北部;2023年8月,地块南部原仓库关闭搬迁,建筑物保留。目前地块北部为闲置空地,铺设有防尘网,杂草丛生,南部建筑物基本闲置,仅存办公室和快递站。
调查地块东侧为佛山佛塑 (略) 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南侧隔轻工三路为佛山协同(国际)学校,西侧隔东鄱南路为花蔓丽舍小区,北侧为佛山 (略) 。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识别地块北部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仓、原煤仓、成品仓、导热油炉房、导热油管线、废气处理设施、危废间、废料仓、配电房等为潜在污染区域,考虑到地块北部内企业生产历史较长,且曾作为临时堆场放置过原 (略) 开挖弃置土,基于保守原则,将地块北部企业用地全部视为重点区域,面积约24700m2。地块南部历史上主要作为仓库,地面均硬底化处理,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存放,经污染识别分析,地块南部 (略) 仓库用地作为一般区域,面积约8943.46m2。
根据地块内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综合识别调查地块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六价铬、镉、镍、铜、砷、铅、汞、锌、锑、苯、*苯、二*苯、烷基汞、石油烃(C10-C40)、苯胺、苯酚、苯*烯、二氯*烷、*醛、氰化物、硝基苯、挥发酚、氟化物、多环芳烃、邻苯二*酸酯类、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10月21日和10月23 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划定的分区,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区域将按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原则上不超过40 m×40 m网格密度,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将采样点具体位置设置在重点区域内的关注疑似污染位置,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为1543.75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m2/个采样点位的要求。其他区域按100 m×100 m网格且根据疑似污染位置适当加密布点,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为2235.87m2/个。点位钻探深度为7.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5~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104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
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邻苯二*酸酯类(6项)和氟化物,根据地块不同点位所在区域的污染识别结果,增加监测对应的特征因子,包括锌、锑、烷基汞(2项)、氰化物、*醛和苯酚。
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浊度、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锌、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苯、*苯、二*苯、苯*烯、苯胺、苯酚、硝基苯、*醛、二氯*烷、烷基汞(2项)、邻苯二*酸酯类(6项)、多环芳烃(16项)、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和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超筛选值污染成因可能为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粉质粘土性质,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导致浑浊度偏高。浊度不属于GB/T 14848-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因此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略) 玫瑰东路2号
联系人:谢青海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海辉路12号西楼四楼1号室
联系人:黄韵怡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地块
地块地址: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北侧、东鄱南路东侧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面积:33643.46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四、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至8月。通过资料收集、多次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原 (略) (略) (略) 塑料四厂,2006年和200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目前地块土地使用 (略) 土地储备中心。调查地块建厂前为农用地,种植水稻和养殖四大家鱼;1988年,佛山 (略) (简称“新达公司”)在地块北部建厂,主要生产PVC、PU复合纤维布、塑料制品等,同年, (略) 在地块南部建有仓库,主要存放PP、PE颗粒等塑料原料,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1994年,佛山 (略) (简称“嘉丽公司”)入驻地块北部,租赁其中一处原成品仓库作为生产场地,主要生产植绒布;2000年,新达公司停产,厂房出租和设备转让给佛山 (略) (简称“冠达公司”),主要生产PU、PVC复合纤维布;2010年地块南部仓库扩建;2014年至2015年, (略) *续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和厂房,地块南部因轻工三路拓宽拆除部分路边仓库;2018年至2019年,地块西侧花曼丽舍楼盘建设开挖的弃置土临时堆放在地块北部;2023年8月,地块南部原仓库关闭搬迁,建筑物保留。目前地块北部为闲置空地,铺设有防尘网,杂草丛生,南部建筑物基本闲置,仅存办公室和快递站。
调查地块东侧为佛山佛塑 (略) 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南侧隔轻工三路为佛山协同(国际)学校,西侧隔东鄱南路为花蔓丽舍小区,北侧为佛山 (略) 。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识别地块北部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仓、原煤仓、成品仓、导热油炉房、导热油管线、废气处理设施、危废间、废料仓、配电房等为潜在污染区域,考虑到地块北部内企业生产历史较长,且曾作为临时堆场放置过原 (略) 开挖弃置土,基于保守原则,将地块北部企业用地全部视为重点区域,面积约24700m2。地块南部历史上主要作为仓库,地面均硬底化处理,不涉及生产加工活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存放,经污染识别分析,地块南部 (略) 仓库用地作为一般区域,面积约8943.46m2。
根据地块内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综合识别调查地块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六价铬、镉、镍、铜、砷、铅、汞、锌、锑、苯、*苯、二*苯、烷基汞、石油烃(C10-C40)、苯胺、苯酚、苯*烯、二氯*烷、*醛、氰化物、硝基苯、挥发酚、氟化物、多环芳烃、邻苯二*酸酯类、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10月21日和10月23 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划定的分区,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区域将按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原则上不超过40 m×40 m网格密度,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将采样点具体位置设置在重点区域内的关注疑似污染位置,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为1543.75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m2/个采样点位的要求。其他区域按100 m×100 m网格且根据疑似污染位置适当加密布点,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为2235.87m2/个。点位钻探深度为7.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5~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104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
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邻苯二*酸酯类(6项)和氟化物,根据地块不同点位所在区域的污染识别结果,增加监测对应的特征因子,包括锌、锑、烷基汞(2项)、氰化物、*醛和苯酚。
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浊度、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锌、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苯、*苯、二*苯、苯*烯、苯胺、苯酚、硝基苯、*醛、二氯*烷、烷基汞(2项)、邻苯二*酸酯类(6项)、多环芳烃(16项)、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和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超筛选值污染成因可能为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粉质粘土性质,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导致浑浊度偏高。浊度不属于GB/T 14848-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因此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