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截至目前,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41.2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6%, (略) (略) 第1, (略) 下达43.8微克/立方米约束性指标任务,优良天数比率达69.0%。市级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1个城区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和85个农村千吨万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全部为优先保护类,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地块。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以有效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制定《临泉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抽调县直有关单位人员成立督查组集中办公,全面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指导、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臭氧与PM2.5协同管控,突出重点,提前谋划,强化攻坚,努力完成2023年度PM2.5平均浓度考核指标,2023年,新增加杨桥、单桥两个乡镇167平方公里面积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区域,对23个乡镇和5个街道实施分类考核,累计整改涉气问题 1230个。
持续推进碧水卫战。一是聚焦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临泉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回头看”,以乡镇为单元,排查梳理3条干流和5条支流、8个重点片区,理清支流至干流的水系,构建全县域水系治理“一张图”,交办涉水问题交办单33个、下发提示函4个、警示函4个,形成环保警示片1个,曝光涉水问题13个。二是聚焦重点问题整治。加快推进化工园区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23年底投运;针对居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污染问题,按照行业构建“一对一”服务机制,协助解决水治理遇到疑难点问题;对569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回头看”,集中整治一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立案处罚21家,收缴处罚金12.13万元;完成8个乡镇提质增效、8个村农村污水治理、5个村环境整治、13条黑臭水体治理、 (略) 级美丽乡村和8598户改厕建设任务。三是聚焦目标任务落实。全面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3年实现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分别减排78.53吨、439.33吨,持续落实水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城乡水系水质稳定达标。推进城区雨污分流, (略) 黑臭水体治理,消除劣V类水体。
持续推进净土卫战。一是聚焦源头化管控,做到“底数清”。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县土壤形成一本账、一屏清。针对皮革、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在产或关停腾退用地,开展联合大排摸,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实时跟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提前谋划推进土壤调查和项目布局,已完成3个重点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移出优先监管名录,完成7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从2022年7家到2023年增至8家。二是聚焦制度化管制,形成“规范网”。为压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责任,做到紧密衔接,临泉县制定了《临泉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等文件,确保了土壤保护工作“三有”(有目标、有方法、有创新),提升了土壤环境管理“三化”(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1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提高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2%,减少农药使用量1.28%,实现农膜回收率达84%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84%。三是聚焦系统化管理,把好“质效关”。为压实、压牢土壤保护这条主线,按照“政府引领、企业参与、群众监督”的思路,树立企业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调查和土壤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等各项制度样板典型,全面推动我县土壤保护能力建设向纵深发展,如临 (略) 、临泉 (略) 共投入600余万元开展清洁生产,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环保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县乡二级河长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并延伸到村,覆盖全县江河及大中沟,建立“一河一档”,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各乡镇(街道)河流水质进行生态补偿考核。
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每月对全县28个乡镇(街道)的8条主要河流,共计48个监测断面进行考核监测。每月对县城城区十字河、育才河、迎新沟、于王沟、白沟、阜临河等9条内河水质监测。每季度对全县28个在用入河排污口水质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检查,确保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水质达标排放。积极配合执法和信访等委托监测,共出具各类委托监测报告92份。协助对各乡镇上报的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监测,开展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共编制临泉县环境质量月报7份、季报2份、半年报1份,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持续对全县35家重点管理和90家简化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调度。对全县34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单位23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2家。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企业42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9家,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3起;查封扣押案件数4件;移送拘留案件数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2件;建立信访处置的“闭环管理”,共受理信访案件256件,已办结248件,8件在办理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企业48家;制定印发《临泉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共摸排“散乱污”企业70家,清理取缔42家,规范整治类28家已整改完成61家,正在整改9家;开展送法暖企活动,对窑业和家具行业的30余家企业进行培训,现场解读新修订的《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帮扶相关企业升级改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精准服务相关行业企业。积极落实群众信访和环保督察反馈工作,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件,发放排污许可证3个、排污登记160个。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
制定印发《临泉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实施方案》、《临泉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556”闭环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略) 环保督察共转办我县185件群众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84件,202 (略) 环保督察反馈24个问题推进完成整改16个(共性问题7个完成整改3个、个性问题17个完成整改13个),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 4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市级排查问题29个完成整改26个; (略) 大排查大整治临泉县重点任务清单23个完成整改15个,全县大排查大整治立行立改问题94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暨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30个问题,立行立改中。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预期目标: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区域性生态强县。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 (略) 市下达的目标范围以内。临泉县地表水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无劣Ⅴ类水体,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比例不低于50%,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强化固定源管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坚持“源头替代、综合治理、总量削减”原则,大力推动家具制造、板材加工、化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源重点行业全过程治理。
强化面源管控。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措施。 (略) 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深入实施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开展恶臭异味专项整治。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强生活垃圾封闭化收集转运,严防垃圾及渗滤液冒装撒漏。
强化移动源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排放情况抽测。加快推进企业单位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并对超标车辆依法实施处罚。深化非法加油站点整治,持续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深入推进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提前淘汰高污染老旧机动车。积极推动“公转铁”“公转水”。
强化燃烧源管控。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严格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工作要求,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严肃查处“第一把火”,实现“零火点”目标。加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切实减轻春节等传统节日短时污染峰值和持续时间。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扎实开展淮河流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聚焦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水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治理和“河长制”落实,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排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
持续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运维管护机制,确保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
聚力开展黑臭水体攻坚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核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确保到2025年底,全面消除农村水体黑臭现象。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配套完善隔离防护设施和保护区标志牌,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动态清理整治保护区环境问题。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略) 级“ (略) ”创建。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工业、农业、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类固体废物治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
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地块生态环境管控和修复。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夯实危险废物相关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推进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一体化体系及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化。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
(四)守好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体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556”闭环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中央和国家交办问题、省级层面 (略) 县自查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被查从严、自查从宽”工作要求,压实压紧乡镇“网格责任”,努力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按要求拍摄县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对符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量化问责情形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强化重点风险源防控。围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五)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调度清单,将审批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环评进展、存在问题和企业诉求,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落实环评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审批工作要求,提升行政审批透明度和便利度。
持续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优化执法方式,建立以非现场监管方式为主,现场监管方式为辅的执法方式。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一、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截至目前,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41.2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6%, (略) (略) 第1, (略) 下达43.8微克/立方米约束性指标任务,优良天数比率达69.0%。市级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1个城区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和85个农村千吨万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全部为优先保护类,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地块。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以有效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制定《临泉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抽调县直有关单位人员成立督查组集中办公,全面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指导、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臭氧与PM2.5协同管控,突出重点,提前谋划,强化攻坚,努力完成2023年度PM2.5平均浓度考核指标,2023年,新增加杨桥、单桥两个乡镇167平方公里面积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区域,对23个乡镇和5个街道实施分类考核,累计整改涉气问题 1230个。
持续推进碧水卫战。一是聚焦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临泉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回头看”,以乡镇为单元,排查梳理3条干流和5条支流、8个重点片区,理清支流至干流的水系,构建全县域水系治理“一张图”,交办涉水问题交办单33个、下发提示函4个、警示函4个,形成环保警示片1个,曝光涉水问题13个。二是聚焦重点问题整治。加快推进化工园区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2023年底投运;针对居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污染问题,按照行业构建“一对一”服务机制,协助解决水治理遇到疑难点问题;对569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回头看”,集中整治一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立案处罚21家,收缴处罚金12.13万元;完成8个乡镇提质增效、8个村农村污水治理、5个村环境整治、13条黑臭水体治理、 (略) 级美丽乡村和8598户改厕建设任务。三是聚焦目标任务落实。全面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3年实现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分别减排78.53吨、439.33吨,持续落实水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城乡水系水质稳定达标。推进城区雨污分流, (略) 黑臭水体治理,消除劣V类水体。
持续推进净土卫战。一是聚焦源头化管控,做到“底数清”。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县土壤形成一本账、一屏清。针对皮革、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在产或关停腾退用地,开展联合大排摸,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实时跟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提前谋划推进土壤调查和项目布局,已完成3个重点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移出优先监管名录,完成7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从2022年7家到2023年增至8家。二是聚焦制度化管制,形成“规范网”。为压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责任,做到紧密衔接,临泉县制定了《临泉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等文件,确保了土壤保护工作“三有”(有目标、有方法、有创新),提升了土壤环境管理“三化”(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1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提高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2%,减少农药使用量1.28%,实现农膜回收率达84%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84%。三是聚焦系统化管理,把好“质效关”。为压实、压牢土壤保护这条主线,按照“政府引领、企业参与、群众监督”的思路,树立企业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调查和土壤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等各项制度样板典型,全面推动我县土壤保护能力建设向纵深发展,如临 (略) 、临泉 (略) 共投入600余万元开展清洁生产,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环保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县乡二级河长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并延伸到村,覆盖全县江河及大中沟,建立“一河一档”,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各乡镇(街道)河流水质进行生态补偿考核。
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每月对全县28个乡镇(街道)的8条主要河流,共计48个监测断面进行考核监测。每月对县城城区十字河、育才河、迎新沟、于王沟、白沟、阜临河等9条内河水质监测。每季度对全县28个在用入河排污口水质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检查,确保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水质达标排放。积极配合执法和信访等委托监测,共出具各类委托监测报告92份。协助对各乡镇上报的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监测,开展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共编制临泉县环境质量月报7份、季报2份、半年报1份,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持续对全县35家重点管理和90家简化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调度。对全县34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单位23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2家。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企业42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9家,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3起;查封扣押案件数4件;移送拘留案件数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2件;建立信访处置的“闭环管理”,共受理信访案件256件,已办结248件,8件在办理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企业48家;制定印发《临泉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共摸排“散乱污”企业70家,清理取缔42家,规范整治类28家已整改完成61家,正在整改9家;开展送法暖企活动,对窑业和家具行业的30余家企业进行培训,现场解读新修订的《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帮扶相关企业升级改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精准服务相关行业企业。积极落实群众信访和环保督察反馈工作,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件,发放排污许可证3个、排污登记160个。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
制定印发《临泉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实施方案》、《临泉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556”闭环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略) 环保督察共转办我县185件群众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84件,202 (略) 环保督察反馈24个问题推进完成整改16个(共性问题7个完成整改3个、个性问题17个完成整改13个),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 4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市级排查问题29个完成整改26个; (略) 大排查大整治临泉县重点任务清单23个完成整改15个,全县大排查大整治立行立改问题94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暨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30个问题,立行立改中。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预期目标: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区域性生态强县。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 (略) 市下达的目标范围以内。临泉县地表水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无劣Ⅴ类水体,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比例不低于50%,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强化固定源管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坚持“源头替代、综合治理、总量削减”原则,大力推动家具制造、板材加工、化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源重点行业全过程治理。
强化面源管控。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措施。 (略) 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深入实施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开展恶臭异味专项整治。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强生活垃圾封闭化收集转运,严防垃圾及渗滤液冒装撒漏。
强化移动源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排放情况抽测。加快推进企业单位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并对超标车辆依法实施处罚。深化非法加油站点整治,持续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深入推进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提前淘汰高污染老旧机动车。积极推动“公转铁”“公转水”。
强化燃烧源管控。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严格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工作要求,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严肃查处“第一把火”,实现“零火点”目标。加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切实减轻春节等传统节日短时污染峰值和持续时间。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扎实开展淮河流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聚焦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水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治理和“河长制”落实,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排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
持续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运维管护机制,确保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
聚力开展黑臭水体攻坚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核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确保到2025年底,全面消除农村水体黑臭现象。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配套完善隔离防护设施和保护区标志牌,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动态清理整治保护区环境问题。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略) 级“ (略) ”创建。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以工业、农业、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类固体废物治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
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地块生态环境管控和修复。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夯实危险废物相关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推进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一体化体系及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化。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
(四)守好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体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556”闭环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中央和国家交办问题、省级层面 (略) 县自查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被查从严、自查从宽”工作要求,压实压紧乡镇“网格责任”,努力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按要求拍摄县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对符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量化问责情形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强化重点风险源防控。围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五)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调度清单,将审批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环评进展、存在问题和企业诉求,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落实环评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审批工作要求,提升行政审批透明度和便利度。
持续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优化执法方式,建立以非现场监管方式为主,现场监管方式为辅的执法方式。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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