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崇州市教育局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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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崇州市教育局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男

按照《 (略) 教育局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体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略) 教育局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共有1人进入体检,体检结果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体检结果

备注

王飞

1996年3月

合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 (略) 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须将下列材料于**日12:00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略) 教育局人事科(崇庆中路148号)。

1、有工作单位的

(1)由工作(服务)单位出具本人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情况证明(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提纲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2、无工作单位的

(1)由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证明模板由出具部门提供),加盖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特别提示:如无法直接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略) 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公函后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考察结束后, (略) 教育局统一将考察材 (略) 人社局。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8-*( (略) 人社局事管科)

028-*( (略) 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提纲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按照《 (略) 教育局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体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略) 教育局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共有1人进入体检,体检结果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体检结果

备注

王飞

1996年3月

合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 (略) 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须将下列材料于**日12:00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略) 教育局人事科(崇庆中路148号)。

1、有工作单位的

(1)由工作(服务)单位出具本人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情况证明(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提纲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2、无工作单位的

(1)由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证明模板由出具部门提供),加盖公章。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特别提示:如无法直接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略) 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公函后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考察结束后, (略) 教育局统一将考察材 (略) 人社局。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8-*( (略) 人社局事管科)

028-*( (略) 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提纲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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