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发改审批〔2023〕54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抚州市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抚发改审批〔2023〕54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抚州市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抚发改审批〔2023〕54号
(略) 发改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属国有资产 (略) :
报来《关于审批<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抚国控字〔2023〕12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有效改善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项目 (略) 市属国有资产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公园路小游园 (略) 临川区西大街街道办学府路以东,公园路以北;中洲桥头小游园 (略) 临川区文昌街道办文昌大道中洲大桥北桥头两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公园路小游园、中洲桥头小游园2个小游园,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555.86㎡(18.8347亩),其中,公园路小游园位于学府里与公园路交叉路口,用地面积约1939.34㎡(2.91亩);中洲桥桥头小游园位于中洲大桥北桥头两侧,用地面积约10616.52㎡(15.924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游园内道路铺装、步道、健身设施,并配套建设生态停车位(含充电桩)、绿化景观、亮化照明、植草护坡等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1.25万元,资 (略) 政府公文处理单执行。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依法依规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抚府办抄字〔2023〕340号)、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城规用字第*号)、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城规用字第*号)、 (略) 水利局《 (略) 中洲桥头小游园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抚水审批〔2022〕76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以及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对项目工程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1月1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 | |||||||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公示信息; 2.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实际采购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标准的,可以不招标,但采购人不得非法规避招标。 2023年11月14日 |
抚发改审批〔2023〕54号
(略) 发改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属国有资产 (略) :
报来《关于审批<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抚国控字〔2023〕12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有效改善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项目 (略) 市属国有资产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公园路小游园 (略) 临川区西大街街道办学府路以东,公园路以北;中洲桥头小游园 (略) 临川区文昌街道办文昌大道中洲大桥北桥头两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公园路小游园、中洲桥头小游园2个小游园,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555.86㎡(18.8347亩),其中,公园路小游园位于学府里与公园路交叉路口,用地面积约1939.34㎡(2.91亩);中洲桥桥头小游园位于中洲大桥北桥头两侧,用地面积约10616.52㎡(15.924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游园内道路铺装、步道、健身设施,并配套建设生态停车位(含充电桩)、绿化景观、亮化照明、植草护坡等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1.25万元,资 (略) 政府公文处理单执行。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依法依规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抚府办抄字〔2023〕340号)、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城规用字第*号)、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城规用字第*号)、 (略) 水利局《 (略) 中洲桥头小游园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抚水审批〔2022〕76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以及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对项目工程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1月1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 | |||||||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略) 老城区小游园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公示信息; 2.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实际采购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标准的,可以不招标,但采购人不得非法规避招标。 202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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