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田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要求给予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请示》(东住建报〔2023〕20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减少水体、土壤污染,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村屯环境风貌,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实施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田东县林逢镇、祥周镇、思林镇、印茶镇、那拔镇、朔良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田东县林逢镇林逢村、祷午村,祥周镇仑圩村、中平村,思林镇思林村、坡塘村,印茶镇印茶村,那拔镇六洲村,朔良镇朔良村9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完成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改造,配套一体化垃圾压缩设备和采购垃圾收集、转运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资金来源拟全部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上级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田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要求给予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的请示》(东住建报〔2023〕20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减少水体、土壤污染,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村屯环境风貌,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实施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田东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田东县林逢镇、祥周镇、思林镇、印茶镇、那拔镇、朔良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田东县林逢镇林逢村、祷午村,祥周镇仑圩村、中平村,思林镇思林村、坡塘村,印茶镇印茶村,那拔镇六洲村,朔良镇朔良村9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完成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改造,配套一体化垃圾压缩设备和采购垃圾收集、转运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70万元,资金来源拟全部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上级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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