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日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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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日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涂现代产业园一期16栋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略)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涂现代产业园一期16栋厂房,项目占地面积为1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10平方米,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购置锯床、焊接机、喷漆房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非*烷总烃和二*苯。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非*烷总烃和二*苯收集后,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漆雾、非*烷总烃和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在上述废气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360t/a,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焊渣。危险固体废物包括过滤残渣、废铁屑、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焊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 (略) 。过滤残渣、废铁屑、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3】53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涂现代产业园一期16栋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略)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泗涂现代产业园一期16栋厂房,项目占地面积为1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10平方米,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购置锯床、焊接机、喷漆房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50台套板式过滤机、20套喷射梁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非*烷总烃和二*苯。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非*烷总烃和二*苯收集后,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漆雾、非*烷总烃和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在上述废气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360t/a,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焊渣。危险固体废物包括过滤残渣、废铁屑、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焊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 (略) 。过滤残渣、废铁屑、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3】53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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