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宸环保燃料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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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宸环保燃料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91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东宸环保燃料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8-*-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港口区大西南工业园B区兴化路西北侧(原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26分36.748秒,北纬21度41分8.155秒。项目占地2000平方米,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原料输送(兼调配功能)管道,同时配套设置智能控制系统(智能控制软件系统、智能控制阀)、精密流量(计量)表、防爆泵机等。项目采用全自动化生产,即原料由智能控制系统按照预设好的原料比例从原料储罐进行放料,各原料通过对应的原料管道汇至调配混合罐中进行混合,混合好的物料进入成品罐贮存后分装外售。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吨环保燃料。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78.6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8.93%。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水吸收塔废水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卸料及成品罐装过程会有一部分*醇挥发泄露,项目储罐区设置一套水吸收装置对储罐呼吸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各类泵的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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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东宸环保燃料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8-*-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港口区大西南工业园B区兴化路西北侧(原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26分36.748秒,北纬21度41分8.155秒。项目占地2000平方米,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原料输送(兼调配功能)管道,同时配套设置智能控制系统(智能控制软件系统、智能控制阀)、精密流量(计量)表、防爆泵机等。项目采用全自动化生产,即原料由智能控制系统按照预设好的原料比例从原料储罐进行放料,各原料通过对应的原料管道汇至调配混合罐中进行混合,混合好的物料进入成品罐贮存后分装外售。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吨环保燃料。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78.6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8.93%。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水吸收塔废水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卸料及成品罐装过程会有一部分*醇挥发泄露,项目储罐区设置一套水吸收装置对储罐呼吸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各类泵的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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