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后档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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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后档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后档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 (略)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华泰道1 号

中和佳源(天津) (略)

(略) 场需求,增加经济效益,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投资208万元购置全自动焊接生产线设备,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改造的内容有:对现有产品后档玻璃进行深加工,延长后档玻璃生产线,对现有工程58万片已完成钢化成型的后档玻璃进行后档高位刹车灯支架的安装。

本次改造不增加现有工程产能,仅对现有工程后档玻璃进行深加工,年产后档58万片。

(1)废气:

本项目后档玻璃底涂、底涂固化、点胶、PU胶固化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根17m排气筒P5排放。

(2)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后档玻璃(焊接)生产线及环保设备风机,企业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报告预测,四侧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废外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废布袋、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处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废底涂剂桶、废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后档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 (略)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华泰道1 号

中和佳源(天津) (略)

(略) 场需求,增加经济效益,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投资208万元购置全自动焊接生产线设备,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改造的内容有:对现有产品后档玻璃进行深加工,延长后档玻璃生产线,对现有工程58万片已完成钢化成型的后档玻璃进行后档高位刹车灯支架的安装。

本次改造不增加现有工程产能,仅对现有工程后档玻璃进行深加工,年产后档58万片。

(1)废气:

本项目后档玻璃底涂、底涂固化、点胶、PU胶固化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1根17m排气筒P5排放。

(2)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后档玻璃(焊接)生产线及环保设备风机,企业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报告预测,四侧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废外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废布袋、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处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废底涂剂桶、废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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