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泸州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泸州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泸州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略) 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 31 号 | (略) 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 | 四川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m2,本项目对原有办公用房4F、5F进行功能改造为粮油检测实验室,建筑面积约834.84m2,办公楼其他楼层以及救灾物资仓库只涉及装修翻新,不涉及功能改造,新建消防水池(地上64.55m2,地下279m2)和仓库屋顶水箱(有效容积18m3),因此本环评仅针对利用原有办公用房改造后新建的粮油检测实验室以及新建消防水池(地上64.55m2,地下279m2)和仓库屋顶水箱(有效容积18m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他建设内容仅为装修翻新不纳入本次环评范围。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废液收集桶,收集溶液配制废液以及实验器皿前3次清洗水,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实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后进入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雾通过支管收集后排入总管,经喷淋塔+除湿除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入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支管收集后排入总管,经喷淋塔+除湿除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入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外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一般废实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谷物破碎粉尘由粉碎机自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泸州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略) 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 31 号 | (略) 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 | 四川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m2,本项目对原有办公用房4F、5F进行功能改造为粮油检测实验室,建筑面积约834.84m2,办公楼其他楼层以及救灾物资仓库只涉及装修翻新,不涉及功能改造,新建消防水池(地上64.55m2,地下279m2)和仓库屋顶水箱(有效容积18m3),因此本环评仅针对利用原有办公用房改造后新建的粮油检测实验室以及新建消防水池(地上64.55m2,地下279m2)和仓库屋顶水箱(有效容积18m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他建设内容仅为装修翻新不纳入本次环评范围。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废液收集桶,收集溶液配制废液以及实验器皿前3次清洗水,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实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后进入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雾通过支管收集后排入总管,经喷淋塔+除湿除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入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支管收集后排入总管,经喷淋塔+除湿除雾+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入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外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进行定期更换回收;一般废实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谷物破碎粉尘由粉碎机自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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