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自然资法〔2023〕207号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现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
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法函〔2023〕23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太法宣办〔2023〕14号)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文化思想;宪法;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五、工作安排
(一)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县局及各基层国土所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宪法宣传短视频、国家宪法日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海报展播活动。
(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在县文庙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三)开展“宪法护‘三农’、法治助振兴”宪法宣传进村居活动。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到马集镇港集村、五星镇五星村、赵集乡东城村、城关镇关北社区等地举办“宪法护‘三农’、法治助振兴”宪法宣传进村居活动。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略) 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法宣办统一部署,组织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五)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带头上法治课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
(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礼敬宪法”集体宣誓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及新任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略) “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推进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方向。
(二)抓好工作落实。全系统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策划、精准施策。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求在点上求创新,在线上抓延伸,有力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活动。
(三)增强宣传实效。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需和社会关切,积极运用网络展览、线上讲座、以案普法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法律法规的生动局面。
关于印发《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自然资法〔2023〕207号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现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4”
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 (略) 自然资源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法函〔2023〕23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太法宣办〔2023〕14号)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文化思想;宪法;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五、工作安排
(一)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县局及各基层国土所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宪法宣传短视频、国家宪法日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海报展播活动。
(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在县文庙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三)开展“宪法护‘三农’、法治助振兴”宪法宣传进村居活动。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到马集镇港集村、五星镇五星村、赵集乡东城村、城关镇关北社区等地举办“宪法护‘三农’、法治助振兴”宪法宣传进村居活动。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略) 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法宣办统一部署,组织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五)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带头上法治课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
(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礼敬宪法”集体宣誓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及新任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略) “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推进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方向。
(二)抓好工作落实。全系统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策划、精准施策。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求在点上求创新,在线上抓延伸,有力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活动。
(三)增强宣传实效。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需和社会关切,积极运用网络展览、线上讲座、以案普法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法律法规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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