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0227强清52号关于管理人印章、账户有关信息的报告向受理法院备案印章、账户用富裕县远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报告
2023黑0227强清52号关于管理人印章、账户有关信息的报告向受理法院备案印章、账户用富裕县远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报告
2023年9月28日富 (略) 下达(2023)黑0227清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2日下达(2023)黑0227强清3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组成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据《 (略) 法》《 (略) 关于使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之规定,依法刻制了清算组印章、发布了清算公告、初步调查核实了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现形成如下清算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一)清算组成员。清算组由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组成,范影律师为清算组负责人,成员包括范影、李福宁、邱楠、马宪君。
(二)清算组议事规则。
1、根据 (略) 印发《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通知第26条之规定,清算事务由清算组集体决定,清算组因清算事务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全体清算组有表决权的成员过半数决议通过。与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清算组成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得参与投票。因利害关系人回避,决议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清算组可以就表决事项 (略) 作出决定。
2、清算组日常工作由李福宁、邱楠、马宪君负责处理。
3、非重要或紧急情况清算组会议可采取电话、微信等便捷方式沟通,重要事项需书面表决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三、清算过程
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为范影、李福宁、邱楠、马宪君,团队负责人为范影。工作团队划分为综合协调组、资产财务组、债权债务组、法律组。综合组负责制作工作计划,组织与前任清算组负责人、企业交接资料,发布公告, (略) 汇报工作;资产财务组负责清理资产、财务情况,协调审计、评估;债权债务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了解内外债务,清理债权;法律组负责法律事务处理,提起或参加诉讼、仲裁、执行。
1、清算组于2023年10月1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通知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清算组通过工商档案记载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取得联系,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现在均已无法找到,故清算组并没有接收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印章、 (略) 的财务账簿、文件等。
3、清算组到富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裕县车管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富裕县税务局、富裕县社保中心等部门调查资产和债务情况并出具相应的材料。
四、资产情况
2023年10月17日,清算组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清算公告,要求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或交付财产。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略) 情况,移交公司财产、账册、文件,告知相关人员的下落等配合清算组工作。但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有任何人员与清算组联系并移交资料。
清算组无法联系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法进行财产及材料交接,因此清算组未能接管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任何财产、印章、账册等,无法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
清算组通过尽职调查,清理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资产及债务情况如下:
1、清算组通过富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有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财产。
2、清算组通过富裕县车管所调取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车辆情况,未发现有车辆登记信息。
4、清算组因没有接收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财务账册, (略) 有应收账款情况。
五、债权债务情况
1、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申报(包括职工债权)。
2、清算组通过富裕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有参保信息。
3、清算组在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注册地富裕县税务局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有税务登记信息。
4、清算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搜索也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除本清算案件以外有其它涉诉及执行信息。
六、清算结果
因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向清算组移交任何财产、账册、文件资料,无法与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且清算组未接收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印鉴、营业执照等,因此清算组无法对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进行清算。根据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 (略) 的股东对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报告报富 (略) 批准后,清算组将 (略) 终结清算程序,清算组终止履职,注销清算组印章及账户。
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2023年9月28日富 (略) 下达(2023)黑0227清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2日下达(2023)黑0227强清3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组成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据《 (略) 法》《 (略) 关于使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之规定,依法刻制了清算组印章、发布了清算公告、初步调查核实了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现形成如下清算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一)清算组成员。清算组由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组成,范影律师为清算组负责人,成员包括范影、李福宁、邱楠、马宪君。
(二)清算组议事规则。
1、根据 (略) 印发《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通知第26条之规定,清算事务由清算组集体决定,清算组因清算事务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全体清算组有表决权的成员过半数决议通过。与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清算组成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得参与投票。因利害关系人回避,决议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清算组可以就表决事项 (略) 作出决定。
2、清算组日常工作由李福宁、邱楠、马宪君负责处理。
3、非重要或紧急情况清算组会议可采取电话、微信等便捷方式沟通,重要事项需书面表决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三、清算过程
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为范影、李福宁、邱楠、马宪君,团队负责人为范影。工作团队划分为综合协调组、资产财务组、债权债务组、法律组。综合组负责制作工作计划,组织与前任清算组负责人、企业交接资料,发布公告, (略) 汇报工作;资产财务组负责清理资产、财务情况,协调审计、评估;债权债务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了解内外债务,清理债权;法律组负责法律事务处理,提起或参加诉讼、仲裁、执行。
1、清算组于2023年10月1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通知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清算组通过工商档案记载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取得联系,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现在均已无法找到,故清算组并没有接收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印章、 (略) 的财务账簿、文件等。
3、清算组到富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裕县车管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富裕县税务局、富裕县社保中心等部门调查资产和债务情况并出具相应的材料。
四、资产情况
2023年10月17日,清算组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清算公告,要求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或交付财产。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略) 情况,移交公司财产、账册、文件,告知相关人员的下落等配合清算组工作。但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有任何人员与清算组联系并移交资料。
清算组无法联系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法进行财产及材料交接,因此清算组未能接管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任何财产、印章、账册等,无法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
清算组通过尽职调查,清理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资产及债务情况如下:
1、清算组通过富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有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财产。
2、清算组通过富裕县车管所调取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车辆情况,未发现有车辆登记信息。
4、清算组因没有接收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财务账册, (略) 有应收账款情况。
五、债权债务情况
1、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申报(包括职工债权)。
2、清算组通过富裕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有参保信息。
3、清算组在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注册地富裕县税务局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有税务登记信息。
4、清算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搜索也未查询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除本清算案件以外有其它涉诉及执行信息。
六、清算结果
因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向清算组移交任何财产、账册、文件资料,无法与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且清算组未接收到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印鉴、营业执照等,因此清算组无法对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进行清算。根据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 (略) 的股东对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报告报富 (略) 批准后,清算组将 (略) 终结清算程序,清算组终止履职,注销清算组印章及账户。
富裕县远大物资 (略) 第四分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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