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科瑞江苏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先进抛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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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科瑞江苏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先进抛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500吨先进抛光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美科瑞(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略) 锡山区安泰三路1096号安泰(十期)工业园4号;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5万元,占总投资的1.8%;
  占地面积:4250m2;
  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人数100人,实行三班制24小时生产,全年生产300天;
  其它:本项目员工伙食由外卖送餐,食堂仅为员工提供就餐位置,不设宿舍和浴室。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美科瑞(江苏) (略) 拟投资15000万 (略) 锡山 (略) (略) 锡山区安泰三路1096号安泰(十期)工业园4号的现有厂房4250平方米,进行先进抛光材料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5500吨先进抛光材料。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生活用水,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冲厕用水水质标准;设备清洗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一次研磨工序,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安镇污水处理厂,能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尾水达标排入双泾河。
  (2)废气
  有组织: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天然气废气一起由15m排气筒FQ-1排放;气流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FQ-2排放。
  FQ-1、FQ-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FQ-1排气筒排放的SO2、NOx,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无组织废气:调浆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机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等措施有效治理后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处地面防渗、防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在采取地坪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地下水水质。土壤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6)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制定各种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套建设事故池、应急物资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可将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淘汰类,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由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设计、施工和投产运行中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和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页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注: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美科瑞(江苏) (略)
  联系人:颜总 电话:0510-*
  邮箱:*@*ttp://**
  环评单位:江苏锡澄环 (略)
  联系人:华工 电话:0510-*
  邮箱:*@*q.com
  单位地址: (略) 锡山区东亭锡沪中路95号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公众意见表.docx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500吨先进抛光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美科瑞(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略) 锡山区安泰三路1096号安泰(十期)工业园4号;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5万元,占总投资的1.8%;
  占地面积:4250m2;
  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人数100人,实行三班制24小时生产,全年生产300天;
  其它:本项目员工伙食由外卖送餐,食堂仅为员工提供就餐位置,不设宿舍和浴室。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美科瑞(江苏) (略) 拟投资15000万 (略) 锡山 (略) (略) 锡山区安泰三路1096号安泰(十期)工业园4号的现有厂房4250平方米,进行先进抛光材料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5500吨先进抛光材料。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生活用水,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冲厕用水水质标准;设备清洗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一次研磨工序,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安镇污水处理厂,能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尾水达标排入双泾河。
  (2)废气
  有组织: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天然气废气一起由15m排气筒FQ-1排放;气流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FQ-2排放。
  FQ-1、FQ-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FQ-1排气筒排放的SO2、NOx,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无组织废气:调浆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机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等措施有效治理后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处地面防渗、防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在采取地坪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地下水水质。土壤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6)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制定各种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套建设事故池、应急物资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可将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淘汰类,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由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设计、施工和投产运行中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和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页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注: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美科瑞(江苏) (略)
  联系人:颜总 电话:0510-*
  邮箱:*@*ttp://**
  环评单位:江苏锡澄环 (略)
  联系人:华工 电话:0510-*
  邮箱:*@*q.com
  单位地址: (略) 锡山区东亭锡沪中路95号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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