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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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3〕353号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吴堡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吴堡县雨污分流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技术服务。设计费最高限价287.51万元。设一个合同标段。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略) 承担。

四、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级 (略) 政*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来确定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按有关规定由发科局和相关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3〕353号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吴堡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吴堡县雨污分流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技术服务。设计费最高限价287.51万元。设一个合同标段。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略) 承担。

四、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级 (略) 政*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来确定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按有关规定由发科局和相关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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