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杰耀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西玉林杰耀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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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位于兴业县石南镇324线谭良村大竹根岭,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4"36.082"、北纬 22°44" 05.776";项目场址现状东 (略) 洗砂场,隔约350m为广西兴业县桂粤水玻璃厂,西面为广西金粮农产品冷链集散中心,南面机修车间 (略) 废弃的水泥窑,北面靠322国道。
广西 (略) 于2022年9月委托沧州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14日, (略) 兴业生态环境局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兴环项管〔2022〕1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进入调试阶段。广西 (略) 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栋。
二、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3333.34 m2,其中主要有生产区、办公楼、配电室、传达室、休息室、地磅区、试验室,生产区包含原材料区、搅拌混合区、机制砂整形区、沉淀池、停车场;设1条生产线,配置2台振动筛、1台喂料机、2台混合机等设备生产预拌干粉砂浆。运营期间年产预拌干粉砂浆30万吨。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3%)。
三、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 情况 | 是否属于 重大变动 |
1 | 危废暂存间 | 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中间地块机修车间内,占地面积约30m2。 | 未建设危废暂存间。 | 否,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故未建设危废暂存间。 |
1 | 停车场 | 停车场位于北面地块生产区内、办公楼西面,占地面积约为200m2,钢架结构。 | 停车场位于北面地块生产区内、办公楼西面,占地面积约为200m2,露天停放。 | 否 |
2 | 废气处理 | 废气处理上料、搅拌、包装粉尘: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降低卸料落差、相对密闭作业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废气处理上料、搅拌、包装粉尘: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降低卸料落差、相对密闭作业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收集回用,无排气筒排放。 | 否,处理后粉尘收集回用,不外排。 |
机制砂加工粉尘: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控制车速、降低卸料落差;皮带输送机设置密闭罩密闭处理;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机制砂加工粉尘: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控制车速、降低卸料落差;皮带输送机设置密闭罩密闭处理;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否,排气筒加高。 | ||
固废处理 | 固废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纪录台账。 | 不设危废暂存间:项目机修为厂家上门维修,产生机修废物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 | 否,产生机修废物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
变动情况说明:
1、取消危废暂存间;停车场露天停放。
项目设备机修维护次数较少,为预约厂家上门进行维修维护,产生机修废物由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故不设置危废暂存间。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降低了对环境质量影响,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停车场为露天停放,采取路面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后,除尘效率可达80%,根据2023年8月23日~24日的监测结果,厂界下风向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值与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的监测值的差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气排放方式变动。
上料、搅拌、包装粉尘经密闭作业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收集回用,无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粉煤灰+稠化粉、搅拌楼分别配置了一套仓顶脉冲单机布袋除尘设施,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除尘效率稳定可达到99%以上,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经封闭厂房阻挡后沉降于车间,不外排。
根据2023年8月23日~24日的监测结果,厂界下风向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值与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的监测值的差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机制砂加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烟囱由15m加高至20m,该变动并未导致污染因子增加,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变化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无需重新环评。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生产废水为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废气有扬尘(车辆扬尘、装卸扬尘、原料堆场扬尘)、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粉尘(上料、搅拌、包装工序粉尘、机制砂加工粉尘)。项目运营期间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原料运输入堆场存放、取料卸料的过程,均会产生扬尘,即车辆扬尘、装卸扬尘、原料堆场扬尘,在厂区无组织排放。为降低运输车辆扬尘的产生量,项目采取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在晴天对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并控制车速,可大大减少扬尘产生。项目原料卸载过程采取降低物料落差、对装卸的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处理。项目原料水泥、粉煤灰通过气力输送至圆库储存,包装或散装稠化粉由*路进厂后送入圆库储存,因此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较少。项目在干粉砂浆生产过程中的配料都是在混合机中进行,所有物料从上料、配料、计量、投料、搅拌到出料都在密闭的状态下进行。制砂生产线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在厂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 破碎机、振动筛、混合机、烘干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生产作业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内,合理布局,维护机器正常运转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机修为厂家上门维修,产生机修废物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
(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位于兴业县石南镇324线谭良村大竹根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区域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等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将至最低程度,可保持区域环境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能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区域规划环评,无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对报告表的批复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由专人负责,制订有管理制度;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监测及检查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各监测值均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项目厂界下风向各点位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值与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的监测值的差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的监测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东、南、西面厂界外1m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北面外1m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综上所述,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
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 (略) 关于年产40万方机制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bocaiimg0num广 (略) 竣工验收保护验收意见.pdf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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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位于兴业县石南镇324线谭良村大竹根岭,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4"36.082"、北纬 22°44" 05.776";项目场址现状东 (略) 洗砂场,隔约350m为广西兴业县桂粤水玻璃厂,西面为广西金粮农产品冷链集散中心,南面机修车间 (略) 废弃的水泥窑,北面靠322国道。
广西 (略) 于2022年9月委托沧州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14日, (略) 兴业生态环境局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兴环项管〔2022〕14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进入调试阶段。广西 (略) 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栋。
二、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3333.34 m2,其中主要有生产区、办公楼、配电室、传达室、休息室、地磅区、试验室,生产区包含原材料区、搅拌混合区、机制砂整形区、沉淀池、停车场;设1条生产线,配置2台振动筛、1台喂料机、2台混合机等设备生产预拌干粉砂浆。运营期间年产预拌干粉砂浆30万吨。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3%)。
三、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 情况 | 是否属于 重大变动 |
1 | 危废暂存间 | 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中间地块机修车间内,占地面积约30m2。 | 未建设危废暂存间。 | 否,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故未建设危废暂存间。 |
1 | 停车场 | 停车场位于北面地块生产区内、办公楼西面,占地面积约为200m2,钢架结构。 | 停车场位于北面地块生产区内、办公楼西面,占地面积约为200m2,露天停放。 | 否 |
2 | 废气处理 | 废气处理上料、搅拌、包装粉尘: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降低卸料落差、相对密闭作业管道+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废气处理上料、搅拌、包装粉尘: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降低卸料落差、相对密闭作业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收集回用,无排气筒排放。 | 否,处理后粉尘收集回用,不外排。 |
机制砂加工粉尘: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控制车速、降低卸料落差;皮带输送机设置密闭罩密闭处理;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机制砂加工粉尘: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及洒水降尘、控制车速、降低卸料落差;皮带输送机设置密闭罩密闭处理;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否,排气筒加高。 | ||
固废处理 | 固废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纪录台账。 | 不设危废暂存间:项目机修为厂家上门维修,产生机修废物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 | 否,产生机修废物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
变动情况说明:
1、取消危废暂存间;停车场露天停放。
项目设备机修维护次数较少,为预约厂家上门进行维修维护,产生机修废物由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故不设置危废暂存间。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降低了对环境质量影响,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停车场为露天停放,采取路面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后,除尘效率可达80%,根据2023年8月23日~24日的监测结果,厂界下风向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值与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的监测值的差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气排放方式变动。
上料、搅拌、包装粉尘经密闭作业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收集回用,无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粉煤灰+稠化粉、搅拌楼分别配置了一套仓顶脉冲单机布袋除尘设施,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除尘效率稳定可达到99%以上,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经封闭厂房阻挡后沉降于车间,不外排。
根据2023年8月23日~24日的监测结果,厂界下风向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值与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的监测值的差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该变动并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机制砂加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烟囱由15m加高至20m,该变动并未导致污染因子增加,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变化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无需重新环评。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生产废水为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废气有扬尘(车辆扬尘、装卸扬尘、原料堆场扬尘)、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粉尘(上料、搅拌、包装工序粉尘、机制砂加工粉尘)。项目运营期间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原料运输入堆场存放、取料卸料的过程,均会产生扬尘,即车辆扬尘、装卸扬尘、原料堆场扬尘,在厂区无组织排放。为降低运输车辆扬尘的产生量,项目采取路面硬化,定期人工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在晴天对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并控制车速,可大大减少扬尘产生。项目原料卸载过程采取降低物料落差、对装卸的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处理。项目原料水泥、粉煤灰通过气力输送至圆库储存,包装或散装稠化粉由*路进厂后送入圆库储存,因此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较少。项目在干粉砂浆生产过程中的配料都是在混合机中进行,所有物料从上料、配料、计量、投料、搅拌到出料都在密闭的状态下进行。制砂生产线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粉尘在厂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 破碎机、振动筛、混合机、烘干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生产作业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内,合理布局,维护机器正常运转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机修为厂家上门维修,产生机修废物厂家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存放。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
(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位于兴业县石南镇324线谭良村大竹根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区域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等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将至最低程度,可保持区域环境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能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区域规划环评,无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对报告表的批复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由专人负责,制订有管理制度;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监测及检查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各监测值均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项目厂界下风向各点位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值与厂界上风向参照点颗粒物的监测值的差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的监测值均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东、南、西面厂界外1m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北面外1m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综上所述,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
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 (略) 年产30万吨预拌干粉砂浆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 (略) 关于年产40万方机制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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