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省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廊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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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省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廊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廊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廊道)

建设单位

中电建(广宁) (略)

建设地点

(略) 广宁县

环评机构

(略) 环 (略)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矿区配套的粗破站、破碎加工区和运输廊道。粗破 (略) 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以下简称“矿区”)中部外侧(西),建设1条花岗岩矿石生产线。破碎加工区位于矿区西北侧,建设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水洗砂加工系统、风化料、陶瓷土及瓷石加工系统、综合服务区和配套基础设施。运输廊道从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破碎加工区至德庆县西江码头,途径广宁县木格镇,德庆县莫村镇、永丰镇、凤村镇和悦城镇。运输廊道全长约47.425km,其中位于广宁县行政区内长度约1.18km,位于德庆县行政区内长度约46.245km。运输廊道有架空、槽挖和隧洞3种穿越施工方式。项目总投资*.93万元,环保投资832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粗破站、破碎加工区和运输廊道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分述如下:

(1)有组织粉尘

加工区破碎和筛分产生粉尘量较大,工程破碎和筛分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进行密闭,设置雾化喷头进行降尘。为有效控制粉尘,在加工区各个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均采用除尘效率高、性能质量可靠的除尘设备,确保达标排放。为了有效地控制各个扬尘点的粉尘,工艺设计中将尽量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式的储库、降低物料转运的落差,含尘气体经收集净化后有组织排放。

(2)无组织粉尘

对加工区其他无组织扬尘点采用超细雾炮机和双流体干雾机洒水降尘措施,并在物料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原辅材料调度管理,在各落料点(口)采用导料槽密闭系统,减少粉尘泄漏。运输廊道采用密闭设计,减少粉尘外溢。

(3)廊道的密闭性保护措施

长距离运输廊道在运行的过程中,主要产尘点位于头尾轮落料处,在头尾落料处都设置有除尘器除尘。在胶带机正常运行线路段基本不产生可视粉尘。廊道工程接入智慧化管控系统中,通过安装摄像头(间隔200m)、设置巡检机器人等措施完成对长胶运行过程的实时管控,廊道任何部位出现问题,可快速进行检修处理。

以上措施是国内外石料破碎加工生产实践中防治粉尘无组织排放而普遍采用、简易可行的成熟的技术和方法,经同类企业实践证明效果亦是较好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分别为CODCr、BOD、SS、氨氮等,属于低浓度有机废水。破碎加工区设生活污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调节池+AO生化”工艺,处理后尾水回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2)生产废水

①洗砂废水

破碎加工区洗砂废水主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辐流式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系统生产废水中的悬浮物主要为石粉、泥渣,废水处理工艺以清除石粉、泥渣为主。生产废水由各用水车间自流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渣浆池,然后至辐流式沉淀池浓缩,废水经加药沉淀后,上清液经溢流堰汇集后自流进入生产水池,再从生产水池送至洗砂车间循环利用。辐流式沉淀池底部的泥渣采用浓缩机排入泥斗,经排泥泵送入污泥池中转,静置后的污泥经板框压滤入料泵送入压滤机脱水,脱水后的泥渣采用自卸汽车运至堆场堆存。

②车辆冲洗废水

矿石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SS,在场区道路出口处设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废水收集到多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SS处理效率可达到90%。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

(3)初期雨水

在破碎加工区建设雨水挡土墙、三级沉砂池、排水沟和截洪沟,用于收集、储存矿区地表径流。处理后初期雨水回用生产,后期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外环境。根据前文计算结果,项目破碎加工区一次最大初期雨水量约为3375m3,设置1个沉砂池,容积为 3000m3,停留时间0.8h以上,足以沉淀初期雨水泥沙。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尾水可作为加工区生产用水的补充水源及降尘用水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前文运营期生产噪声影响预测,破碎加工区昼间四面边界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廊道周边受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影响预测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1)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如低噪声风机等),对设备定期保养,合理布局,

严格规范操作。尽量用低噪声或带隔离、消声的生产设备取代高噪声生产设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取代高噪声生产工艺。

(2)对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该种噪声主要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降低其空气动力性噪声,可选用的消声器包括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和阻抗复合消声器等;底部加装防震垫,以降低机械噪声。

(3)避免设备的刚性连接。在设备连接之间加装弹簧或橡胶减震器,以消除设备之间的刚性连接,可减弱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消除管路之间的刚性连接可减弱噪声沿管路的传播。

(4)加工区南面178m有一处村庄(车坪村),生产设备位于厂区车间内经墙壁及其他建筑物的阻隔,可在传播过程中产生距离衰减和阻隔衰减,并在厂界四周设置围墙和加强树木种植,可起到辅助吸声隔声的作用,进一步在传播过程降低噪声的影响。

(5)加工区运输车辆进出经过敏感点时需严格控制车速,对车辆加强保养,

避免因车辆本身的故障产生更大的噪声,并定时对行驶道路进行修补养护,减少因路面坑洼引发颠簸从而产生强烈的噪声和振动影响。

(6)廊道全密闭并采用隔音材料降低噪声传播影响,同时需加强廊道设施的检测维护,如隔振、润滑方面需定期维护,保证运行顺畅同时减少运转过程产生噪声。

(7)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生产。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经采取隔音措施后,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粉尘、泥饼、沉砂池沉渣、生活污水污泥、废皮带和废托辊,自行或者委外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和废手套抹布,在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选址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3)生活垃圾

定点收集,定期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廊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加工区+廊道)

建设单位

中电建(广宁) (略)

建设地点

(略) 广宁县

环评机构

(略) 环 (略)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矿区配套的粗破站、破碎加工区和运输廊道。粗破 (略) 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一区)(以下简称“矿区”)中部外侧(西),建设1条花岗岩矿石生产线。破碎加工区位于矿区西北侧,建设建筑用花岗岩生产线、水洗砂加工系统、风化料、陶瓷土及瓷石加工系统、综合服务区和配套基础设施。运输廊道从广宁县木格坪田矿区破碎加工区至德庆县西江码头,途径广宁县木格镇,德庆县莫村镇、永丰镇、凤村镇和悦城镇。运输廊道全长约47.425km,其中位于广宁县行政区内长度约1.18km,位于德庆县行政区内长度约46.245km。运输廊道有架空、槽挖和隧洞3种穿越施工方式。项目总投资*.93万元,环保投资832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粗破站、破碎加工区和运输廊道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分述如下:

(1)有组织粉尘

加工区破碎和筛分产生粉尘量较大,工程破碎和筛分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进行密闭,设置雾化喷头进行降尘。为有效控制粉尘,在加工区各个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均采用除尘效率高、性能质量可靠的除尘设备,确保达标排放。为了有效地控制各个扬尘点的粉尘,工艺设计中将尽量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式的储库、降低物料转运的落差,含尘气体经收集净化后有组织排放。

(2)无组织粉尘

对加工区其他无组织扬尘点采用超细雾炮机和双流体干雾机洒水降尘措施,并在物料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原辅材料调度管理,在各落料点(口)采用导料槽密闭系统,减少粉尘泄漏。运输廊道采用密闭设计,减少粉尘外溢。

(3)廊道的密闭性保护措施

长距离运输廊道在运行的过程中,主要产尘点位于头尾轮落料处,在头尾落料处都设置有除尘器除尘。在胶带机正常运行线路段基本不产生可视粉尘。廊道工程接入智慧化管控系统中,通过安装摄像头(间隔200m)、设置巡检机器人等措施完成对长胶运行过程的实时管控,廊道任何部位出现问题,可快速进行检修处理。

以上措施是国内外石料破碎加工生产实践中防治粉尘无组织排放而普遍采用、简易可行的成熟的技术和方法,经同类企业实践证明效果亦是较好的。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分别为CODCr、BOD、SS、氨氮等,属于低浓度有机废水。破碎加工区设生活污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调节池+AO生化”工艺,处理后尾水回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2)生产废水

①洗砂废水

破碎加工区洗砂废水主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辐流式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系统生产废水中的悬浮物主要为石粉、泥渣,废水处理工艺以清除石粉、泥渣为主。生产废水由各用水车间自流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渣浆池,然后至辐流式沉淀池浓缩,废水经加药沉淀后,上清液经溢流堰汇集后自流进入生产水池,再从生产水池送至洗砂车间循环利用。辐流式沉淀池底部的泥渣采用浓缩机排入泥斗,经排泥泵送入污泥池中转,静置后的污泥经板框压滤入料泵送入压滤机脱水,脱水后的泥渣采用自卸汽车运至堆场堆存。

②车辆冲洗废水

矿石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SS,在场区道路出口处设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废水收集到多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SS处理效率可达到90%。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

(3)初期雨水

在破碎加工区建设雨水挡土墙、三级沉砂池、排水沟和截洪沟,用于收集、储存矿区地表径流。处理后初期雨水回用生产,后期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外环境。根据前文计算结果,项目破碎加工区一次最大初期雨水量约为3375m3,设置1个沉砂池,容积为 3000m3,停留时间0.8h以上,足以沉淀初期雨水泥沙。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尾水可作为加工区生产用水的补充水源及降尘用水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前文运营期生产噪声影响预测,破碎加工区昼间四面边界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廊道周边受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影响预测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1)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如低噪声风机等),对设备定期保养,合理布局,

严格规范操作。尽量用低噪声或带隔离、消声的生产设备取代高噪声生产设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取代高噪声生产工艺。

(2)对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该种噪声主要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加装消音器,降低其空气动力性噪声,可选用的消声器包括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和阻抗复合消声器等;底部加装防震垫,以降低机械噪声。

(3)避免设备的刚性连接。在设备连接之间加装弹簧或橡胶减震器,以消除设备之间的刚性连接,可减弱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消除管路之间的刚性连接可减弱噪声沿管路的传播。

(4)加工区南面178m有一处村庄(车坪村),生产设备位于厂区车间内经墙壁及其他建筑物的阻隔,可在传播过程中产生距离衰减和阻隔衰减,并在厂界四周设置围墙和加强树木种植,可起到辅助吸声隔声的作用,进一步在传播过程降低噪声的影响。

(5)加工区运输车辆进出经过敏感点时需严格控制车速,对车辆加强保养,

避免因车辆本身的故障产生更大的噪声,并定时对行驶道路进行修补养护,减少因路面坑洼引发颠簸从而产生强烈的噪声和振动影响。

(6)廊道全密闭并采用隔音材料降低噪声传播影响,同时需加强廊道设施的检测维护,如隔振、润滑方面需定期维护,保证运行顺畅同时减少运转过程产生噪声。

(7)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生产。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经采取隔音措施后,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粉尘、泥饼、沉砂池沉渣、生活污水污泥、废皮带和废托辊,自行或者委外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和废手套抹布,在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选址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3)生活垃圾

定点收集,定期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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