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长虹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柳州长虹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柳州长虹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柳州长虹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现评[2023]032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柳州长虹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城中区海关路16号 | 企业联系人 | 谢润花 | |||||||||||||||||||||||||||||||||||||||||||||||||
项目简介 | 柳州长虹 (略) (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608万元人民币,为国有独资企业。公 (略) 海关路16号。厂区内设有机加车间、装配车间、调试车间、仓储中心和办公楼等,占地面积约23293.4m2。公司主营产品有模拟训练系统、包装箱、车载天线倒伏机构、通信天线、靶弹发射架、直升机模拟靶、电缆绕线盘、天线支撑架、设备机箱等。民用产品主营数控机床,主要产品有普通车床系列、专用车床系列、数控车床系列和加工中心系列等,设计机床零部件产能280台套/年,目前实际产能4台套/年;设计车载倒伏机构产能300台/年,目前实际产能100台/年;年装配包装箱1400个/年。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大刚、黎祖雄 | 时间 | 2023.10.08 | 企业陪同人 | 谢润花 | |||||||||||||||||||||||||||||||||||||||||||||||||
现场监测人员 | 陈大刚、黎祖雄 | 时间 | 2023.10.11~2023.10.13 | 企业陪同人 | 谢润花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氮氧化物、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铝粉尘、臭氧、二氧化锡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的各车间各岗位的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锡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各车间各岗位/工种接触紫外辐射和噪声的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公司生产项目属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一般的项目。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针对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能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内。针对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在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同时,给作业工人适当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柳州长虹 (略) 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概括如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总体上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总体上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 | |||||||||||||||||||||||||||||||||||||||||||||||||||||
现场照片 |
柳州长虹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柳州长虹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现评[2023]032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柳州长虹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城中区海关路16号 | 企业联系人 | 谢润花 | |||||||||||||||||||||||||||||||||||||||||||||||||
项目简介 | 柳州长虹 (略) (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608万元人民币,为国有独资企业。公 (略) 海关路16号。厂区内设有机加车间、装配车间、调试车间、仓储中心和办公楼等,占地面积约23293.4m2。公司主营产品有模拟训练系统、包装箱、车载天线倒伏机构、通信天线、靶弹发射架、直升机模拟靶、电缆绕线盘、天线支撑架、设备机箱等。民用产品主营数控机床,主要产品有普通车床系列、专用车床系列、数控车床系列和加工中心系列等,设计机床零部件产能280台套/年,目前实际产能4台套/年;设计车载倒伏机构产能300台/年,目前实际产能100台/年;年装配包装箱1400个/年。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大刚、黎祖雄 | 时间 | 2023.10.08 | 企业陪同人 | 谢润花 | |||||||||||||||||||||||||||||||||||||||||||||||||
现场监测人员 | 陈大刚、黎祖雄 | 时间 | 2023.10.11~2023.10.13 | 企业陪同人 | 谢润花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氮氧化物、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铝粉尘、臭氧、二氧化锡和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的各车间各岗位的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锡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各车间各岗位/工种接触紫外辐射和噪声的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公司生产项目属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一般的项目。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针对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能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内。针对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在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同时,给作业工人适当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柳州长虹 (略) 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论概括如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总体上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总体上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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