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关于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垫江县 (略) :
你司提交的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3-*-04-01-*)和《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3-*-04-01-*)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天马社区,道路起点桩号K0+0.000,西北起于明月大道延伸段(快速通道G243)十路口水库,向东南方向依次衔接桂西大道南延伸段、新华街南延伸段、桂南大道南延伸段、天香路、春花大道南延伸段、春花一支路、三合大道,终点桩号K4+108.664,止于工业园区B2线延伸段(车管所背后),工程行政区划属垫江县桂阳街道天马社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道 (略) 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主线道路全长4.11km,标准路幅宽度2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工程占地面积为20.75hm2,其中永久占地20.39hm2,临时占地0.36hm2。工程挖方总量88.35万m3(含表土剥离0.19万m3),填方总量30.76万m3(含表土回填0.19万m3),弃方57.59万m3,弃渣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转运至附近乡镇砖厂作为烧制页岩砖的原材料综合利用。
工程已于2023年1月开工,计划工期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总工期24个月。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报方案。工程总投资为277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及自筹资金。
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3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0.75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02.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68.1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33.99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840.52万元,植物措施116.81万元,临时措施10.8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3.66万元,植物措施4.50万元,监测措施6.49万元,临时措施75.82万元,独立费用9.00万元,基本预备费5.9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55万元(*.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或个数 | 垫江县 | |||
项目规模 | 道 (略) 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全长4.11km,标准路幅宽度26m。 | 总投资(万元) | 27750 | 土建投资(万元) | 17180 | |||
动工时间 | 2023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20.75 | 永久占地(hm2) | 20.39 | 临时占地(hm2) | 0.36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88.35 | 30.76 | / | 57.5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20.75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3118.20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454.7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9499m,雨水检查井303口,雨水口291口,截排水沟3446m,沉砂池33口,坡地边沟4851m,人行道透水砖28689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875m3,表土回填1635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绿化3892m2,栽植树木1048株,麦冬草2359m2。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5.37hm2。 | 主体已列:彩条布覆盖边坡19680m2。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8000m2,临时排水沟1600m,临时沉砂池12口。 |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8m,雨水口4口。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2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200m2。 | |||||
还建道路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80m3。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6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600m2,临时排水沟320m,临时沉砂池8口。 | |||||
临时堆场防治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挡拦480m,临时覆盖3000m2,临时排水沟480m,临时沉砂池4口,场地清理0.88h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 | /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站6座,场地清理0.36hm2。 | |||||
投资(万元) | 844.18(新增3.66) | 121.31(新增4.50) | 86.64(新增75.8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102.13(新增134.49) | 独立费用(万元) | 9.00 | 预备费(万元) | 5.97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6.49 | 补偿费(元) | *.0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渝东勘 (略) | 建设单位 | 垫江县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勇 | 法定代表人 | 程伊彬 | |||||
地址 | (略) 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路97号 | 地址 |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于秋兰/134点击查看>>*9534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东/158点击查看>>*6231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垫江县 (略) :
你司提交的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3-*-04-01-*)和《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3-*-04-01-*)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天马社区,道路起点桩号K0+0.000,西北起于明月大道延伸段(快速通道G243)十路口水库,向东南方向依次衔接桂西大道南延伸段、新华街南延伸段、桂南大道南延伸段、天香路、春花大道南延伸段、春花一支路、三合大道,终点桩号K4+108.664,止于工业园区B2线延伸段(车管所背后),工程行政区划属垫江县桂阳街道天马社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道 (略) 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主线道路全长4.11km,标准路幅宽度2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工程占地面积为20.75hm2,其中永久占地20.39hm2,临时占地0.36hm2。工程挖方总量88.35万m3(含表土剥离0.19万m3),填方总量30.76万m3(含表土回填0.19万m3),弃方57.59万m3,弃渣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转运至附近乡镇砖厂作为烧制页岩砖的原材料综合利用。
工程已于2023年1月开工,计划工期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总工期24个月。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报方案。工程总投资为277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及自筹资金。
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3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0.75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02.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68.1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33.99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840.52万元,植物措施116.81万元,临时措施10.8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3.66万元,植物措施4.50万元,监测措施6.49万元,临时措施75.82万元,独立费用9.00万元,基本预备费5.9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55万元(*.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垫江县软件产业道路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或个数 | 垫江县 | |||
项目规模 | 道 (略) 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全长4.11km,标准路幅宽度26m。 | 总投资(万元) | 27750 | 土建投资(万元) | 17180 | |||
动工时间 | 2023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20.75 | 永久占地(hm2) | 20.39 | 临时占地(hm2) | 0.36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88.35 | 30.76 | / | 57.5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20.75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3118.20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454.7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9499m,雨水检查井303口,雨水口291口,截排水沟3446m,沉砂池33口,坡地边沟4851m,人行道透水砖28689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875m3,表土回填1635m3。 |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绿化3892m2,栽植树木1048株,麦冬草2359m2。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5.37hm2。 | 主体已列:彩条布覆盖边坡19680m2。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8000m2,临时排水沟1600m,临时沉砂池12口。 |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8m,雨水口4口。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2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200m2。 | |||||
还建道路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填180m3。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6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600m2,临时排水沟320m,临时沉砂池8口。 | |||||
临时堆场防治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挡拦480m,临时覆盖3000m2,临时排水沟480m,临时沉砂池4口,场地清理0.88h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 | /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站6座,场地清理0.36hm2。 | |||||
投资(万元) | 844.18(新增3.66) | 121.31(新增4.50) | 86.64(新增75.8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102.13(新增134.49) | 独立费用(万元) | 9.00 | 预备费(万元) | 5.97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6.49 | 补偿费(元) | *.0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渝东勘 (略) | 建设单位 | 垫江县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勇 | 法定代表人 | 程伊彬 | |||||
地址 | (略) 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路97号 | 地址 |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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