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汉源县大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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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汉源县大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的批复

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汉源县大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及随文附送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作如下调整。

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的316.25万元调整为363.92万元,增加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汉发改投资〔2021〕371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汉源县大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及随文附送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作如下调整。

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的316.25万元调整为363.92万元,增加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汉发改投资〔2021〕371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汉源县大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及随文附送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作如下调整。

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的316.25万元调整为363.92万元,增加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汉发改投资〔2021〕371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汉源县大树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及随文附送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作如下调整。

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的316.25万元调整为363.92万元,增加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资金。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汉发改投资〔2021〕371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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