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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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浩顺 (略) :

报来的《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位于三合镇郭寨村刘大庄组,拟对收集的秸秆、城镇污泥和其他农林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年产20万吨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工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恶臭。项目粉碎、破碎、搅拌及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污泥库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设计和建设时,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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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浩顺 (略) :

报来的《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位于三合镇郭寨村刘大庄组,拟对收集的秸秆、城镇污泥和其他农林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年产20万吨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工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恶臭。项目粉碎、破碎、搅拌及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污泥库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工程设计和建设时,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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