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的公告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管理期限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管理期满后重新比选认定(在比选后,若退出名山区定点培训机构目录的,则停止管理期内培训项目)。
(二) (略) 、市和区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文件要求,结合名山区地方产业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发、组织和实施本机构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含合格证)和创业培训等工作。
(三)定点培训机构在纳入管理期间按照人社部门下达的培训项目完成每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 (略) 名山区人社局纳入定点管理的培训机构(院校), (略) 、区人社部门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批复。
(二)具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有与实施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计划和教学管理经验。
(三)具有满足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原材料。
(四)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的理论教师和实操指导教师且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3年内无培训质量、培训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记录。
三、参选文件组成
参加比选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适用);
(三)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招标比选在名实施的培训项目(含合格证));
(五)培训机构资质,机构简介,工种批文;
(六)培训内容、场地、师资及教学设备情况;
(七)参选项目教学实施计划,合格证培训应另行提供合格证培训包(参照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包);
(八)就业推荐、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
(九)提供近两年实施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效果情况(含2022-2023年以来开展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的情况和其中1期培训班的有关培训资料)
(十)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比选程序
(一)比选资料报送。本公告发出后,有培训意愿的定点培训机构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培训项目参选书(A4纸,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送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培训股(名山区 (略) 民服务中心3楼),联系电话:0835—*,联系人:费凯。
(二)参选时间、地点。现场比选工作将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在名山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名山区 (略) 民服务中心4楼)进行。比选由评委现场拆封参选书,依据当前培训需求、比选文件完整性、培训机构管理水平、培训工作质量、培训计划可行性、培训特色、训后就业服务等内容,对参选机构进行量化打分,并当场确认。
(三)确定承训机构。根据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数量和分数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2家,排名前8的为中选机构,不满整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以此类推)。若拟定中选的机构放弃,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以培训就业服务计划得分高的培训机构中选。若参加创业培训比选机构只有一家,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选定。
(四)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名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培训协议。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待年度培训任务下达后再明确培训人数。
五、实施培训管理
(一)完善教学计划。承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禁毒教育、消防安全、艾滋病防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和课时落到实处。
(二)开班申请管理。承训机构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线上向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出开班申请,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经批准后才能开班,严禁先开班后申请。
(三)培训过程要求。承训机构应面向社会大众和参训学员公示开展培训的工种及等级、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培训内容、课时、补贴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0835—*)等内容。建立教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员信息台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学的日常管理。
(四)培训监督管理。培训期间由区人社局牵头,做好对培训班的监管工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每班次培训总课时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暗访、电话核查、视频监控等检查,每班次不少于3次;承训机构积极做好培训学员考勤、上课情况等自我监管。
(五)规范合格证管理。承训机构应优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工种培训,确需开展合格证培训的, (略) 、区人社部门许可的培训工种范围内开展相关工种合格证培训。承训机构应规范合理地制定相关工种合格证培训包,经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承训机构要妥善保管培训考核过程纸质(电子)文档、影像等资料,做到培训考核责任可追溯。考试结束后,承训机 (略) 、区相关部门申领证书,并按规定的证书编号及时打印发放至学员。
(六)补贴对象及范围。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略) 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略)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雅人社发〔2020〕1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相关培训补贴按规定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七)训后跟踪服务管理。承训机构要建立完善就业跟踪服务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就业推荐。
附件:1.承诺函
2.2024年度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表
3.2024年度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办法
(略) 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承诺函
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名山区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工作的公告后,我们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完全相信采购人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2.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后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我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此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单位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采购人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们的参选。若在中选后,采购人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参选培训机构 | 参选类别(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 参选文件(10分)含: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招标比选在名实施的培训工种(含合格证));培训机构资质,工种批文等。 | 培训机构简介、师资设备情况(20分) | 近两年实施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效果及训后就业推荐情况(10分) | 参选项目教学实施计划(合格证培训应审议培训包)(40分) | 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计划(20分) | 合计 (100分) |
评委:
记分员: 监督员:
附件3
2024年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
定点机构比选评分办法
一、设立评委5名,监督员1名,计分汇总员1名。
二、参选机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现场
进行参选陈述(每人不超过8分钟),陈述内容结合参选书
进行,内容包括:基本资质、理论培训、技能实作、教材教
具、课时安排、就业服务等。
三、评委根据机构陈述和参选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采
用100分制的评分标准。5位评委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根据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数量和分数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2家,排名前8的为中选机构,不满整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以此类推)。若拟定中选的机构放弃,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以培训就业服务计划得分高的培训机构中选。
五、若参加创业培训比选机构只有一家,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选定。
为深入推进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管理期限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管理期满后重新比选认定(在比选后,若退出名山区定点培训机构目录的,则停止管理期内培训项目)。
(二) (略) 、市和区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文件要求,结合名山区地方产业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发、组织和实施本机构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含合格证)和创业培训等工作。
(三)定点培训机构在纳入管理期间按照人社部门下达的培训项目完成每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 (略) 名山区人社局纳入定点管理的培训机构(院校), (略) 、区人社部门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批复。
(二)具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有与实施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计划和教学管理经验。
(三)具有满足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原材料。
(四)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的理论教师和实操指导教师且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3年内无培训质量、培训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记录。
三、参选文件组成
参加比选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适用);
(三)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招标比选在名实施的培训项目(含合格证));
(五)培训机构资质,机构简介,工种批文;
(六)培训内容、场地、师资及教学设备情况;
(七)参选项目教学实施计划,合格证培训应另行提供合格证培训包(参照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包);
(八)就业推荐、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
(九)提供近两年实施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效果情况(含2022-2023年以来开展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的情况和其中1期培训班的有关培训资料)
(十)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比选程序
(一)比选资料报送。本公告发出后,有培训意愿的定点培训机构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培训项目参选书(A4纸,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送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培训股(名山区 (略) 民服务中心3楼),联系电话:0835—*,联系人:费凯。
(二)参选时间、地点。现场比选工作将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在名山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名山区 (略) 民服务中心4楼)进行。比选由评委现场拆封参选书,依据当前培训需求、比选文件完整性、培训机构管理水平、培训工作质量、培训计划可行性、培训特色、训后就业服务等内容,对参选机构进行量化打分,并当场确认。
(三)确定承训机构。根据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数量和分数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2家,排名前8的为中选机构,不满整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以此类推)。若拟定中选的机构放弃,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以培训就业服务计划得分高的培训机构中选。若参加创业培训比选机构只有一家,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选定。
(四)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名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培训协议。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待年度培训任务下达后再明确培训人数。
五、实施培训管理
(一)完善教学计划。承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禁毒教育、消防安全、艾滋病防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和课时落到实处。
(二)开班申请管理。承训机构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线上向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出开班申请,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经批准后才能开班,严禁先开班后申请。
(三)培训过程要求。承训机构应面向社会大众和参训学员公示开展培训的工种及等级、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培训内容、课时、补贴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0835—*)等内容。建立教学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员信息台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学的日常管理。
(四)培训监督管理。培训期间由区人社局牵头,做好对培训班的监管工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每班次培训总课时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暗访、电话核查、视频监控等检查,每班次不少于3次;承训机构积极做好培训学员考勤、上课情况等自我监管。
(五)规范合格证管理。承训机构应优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工种培训,确需开展合格证培训的, (略) 、区人社部门许可的培训工种范围内开展相关工种合格证培训。承训机构应规范合理地制定相关工种合格证培训包,经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承训机构要妥善保管培训考核过程纸质(电子)文档、影像等资料,做到培训考核责任可追溯。考试结束后,承训机 (略) 、区相关部门申领证书,并按规定的证书编号及时打印发放至学员。
(六)补贴对象及范围。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略) 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略)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雅人社发〔2020〕1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相关培训补贴按规定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七)训后跟踪服务管理。承训机构要建立完善就业跟踪服务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就业推荐。
附件:1.承诺函
2.2024年度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表
3.2024年度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办法
(略) 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承诺函
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名山区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工作的公告后,我们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完全相信采购人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2.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后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我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此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单位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采购人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们的参选。若在中选后,采购人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参选培训机构 | 参选类别(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 参选文件(10分)含: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招标比选在名实施的培训工种(含合格证));培训机构资质,工种批文等。 | 培训机构简介、师资设备情况(20分) | 近两年实施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效果及训后就业推荐情况(10分) | 参选项目教学实施计划(合格证培训应审议培训包)(40分) | 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计划(20分) | 合计 (100分) |
评委:
记分员: 监督员:
附件3
2024年名山区职业技能培训
定点机构比选评分办法
一、设立评委5名,监督员1名,计分汇总员1名。
二、参选机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现场
进行参选陈述(每人不超过8分钟),陈述内容结合参选书
进行,内容包括:基本资质、理论培训、技能实作、教材教
具、课时安排、就业服务等。
三、评委根据机构陈述和参选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采
用100分制的评分标准。5位评委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根据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数量和分数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2家,排名前8的为中选机构,不满整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以此类推)。若拟定中选的机构放弃,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以培训就业服务计划得分高的培训机构中选。
五、若参加创业培训比选机构只有一家,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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