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11月28日
项目名称: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浩顺 (略)
建设地点:三合镇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天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位于三合镇郭寨村刘大庄组,拟对收集的秸秆、城镇污泥和其他农林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年产20万吨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工程。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恶臭。项目粉碎、破碎、搅拌及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污泥库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州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11月28日
项目名称:安徽浩顺智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浩顺 (略)
建设地点:三合镇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天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位于三合镇郭寨村刘大庄组,拟对收集的秸秆、城镇污泥和其他农林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年产20万吨复合生物质能源颗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工程。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恶臭。项目粉碎、破碎、搅拌及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污泥库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高空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州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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