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8?4”触电事故评估报告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8?4”触电事故评估报告
(略) 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县安委办牵头组织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县住建、公安、应急、人社、总工会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 (略) “8·4”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8月4日19时50分,由 (略) 承包的新疆 (略) 工业硅二期(年产40万吨)制氧站扩建项目综合管廊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2年8月5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于2023年2月21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9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 (略) “8·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鄯政复〔2023〕53号),评估组深入事故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评估,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 (略) 行政处罚50万元,已缴纳完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 (略) 行政处罚23万元,其申请延期缴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行政处罚25万元,已缴纳完毕。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王某,系 (略) 合盛硅业二期项目经理。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40436.39元,已完成收缴。
2.秦某伟,系 (略) 合盛硅业二期项目安全总监。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33252.16元,已完成收缴,暂停安全生产资格3个月的行政处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执行完毕。
3.孙某岗,系 (略) 合盛硅业二期项目安全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12577.64元,已完成收缴,暂停安全生产资格3个月的行政处罚已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完毕。
4.王某海, (略) 项目施工班班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48374.5元,已完成收缴。
5.朱某航, (略) 法定代表人兼站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0000元,其申请延期缴纳。
6.李某, (略) 混凝土搅拌站车队长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30000元,其申请延期缴纳。
7.王某,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鄯善县片区主要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40000元,已完成收缴。
7.谢某松,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车队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30000元,已完成收缴。
8.张某杰,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泵车司机兼操作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10000元,已完成收缴。
9.张某, (略) 项目施工技术员。由 (略) 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已执行完毕。
10.王某, (略) 混凝土搅拌站副站长。由 (略) 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已执行完毕。
??? 11.孙某, (略) 混凝土搅拌站车辆总调度。由 (略) 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已执行完毕。
(三)对事故监管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纪委监委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朱某声进行立案审查。
2.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由县纪委监委对鄯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部长朱某瑞进行立案审查。
三、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1. (略)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二是与 (略) 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项目制定专项方案;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 (略)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二是制定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方案,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增加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泵车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3.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管理职能,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周组织进行培训,运用实际案例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开展隐患排查,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四是制定泵车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流程,确保安全施工。??
4.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一是抽调一名经验丰富的质安站干部常驻东部合盛硅业工业硅二期、有机硅三期、多晶硅等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天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执法;二是多措并举,稳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检查验收东部合盛硅业建设工程质量的同时,首先要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才进入工程质量验收,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工程质量验收。三是狠抓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积极统筹指导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各项施工安全工作,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
5.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组织召开《鄯善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生产及进度要求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单位、各工区安全责任人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二是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局、监理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四、存在问题
1. (略) “8·4”触电事故防范整改相关资料整理不规范,部分资料未归档。
2. (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够。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被评估单位均能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企业能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
(略) 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县安委办牵头组织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县住建、公安、应急、人社、总工会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 (略) “8·4”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8月4日19时50分,由 (略) 承包的新疆 (略) 工业硅二期(年产40万吨)制氧站扩建项目综合管廊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2年8月5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于2023年2月21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9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 (略) “8·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鄯政复〔2023〕53号),评估组深入事故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评估,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 (略) 行政处罚50万元,已缴纳完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 (略) 行政处罚23万元,其申请延期缴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行政处罚25万元,已缴纳完毕。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王某,系 (略) 合盛硅业二期项目经理。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40436.39元,已完成收缴。
2.秦某伟,系 (略) 合盛硅业二期项目安全总监。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33252.16元,已完成收缴,暂停安全生产资格3个月的行政处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执行完毕。
3.孙某岗,系 (略) 合盛硅业二期项目安全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12577.64元,已完成收缴,暂停安全生产资格3个月的行政处罚已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完毕。
4.王某海, (略) 项目施工班班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48374.5元,已完成收缴。
5.朱某航, (略) 法定代表人兼站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50000元,其申请延期缴纳。
6.李某, (略) 混凝土搅拌站车队长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30000元,其申请延期缴纳。
7.王某,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鄯善县片区主要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40000元,已完成收缴。
7.谢某松,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车队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30000元,已完成收缴。
8.张某杰,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泵车司机兼操作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行政处罚10000元,已完成收缴。
9.张某, (略) 项目施工技术员。由 (略) 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已执行完毕。
10.王某, (略) 混凝土搅拌站副站长。由 (略) 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已执行完毕。
??? 11.孙某, (略) 混凝土搅拌站车辆总调度。由 (略) 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已执行完毕。
(三)对事故监管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纪委监委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朱某声进行立案审查。
2.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由县纪委监委对鄯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部长朱某瑞进行立案审查。
三、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1. (略)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二是与 (略) 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项目制定专项方案;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 (略)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二是制定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方案,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增加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泵车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3.鄯善县子瞻建筑设备租赁部,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管理职能,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周组织进行培训,运用实际案例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开展隐患排查,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四是制定泵车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流程,确保安全施工。??
4.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一是抽调一名经验丰富的质安站干部常驻东部合盛硅业工业硅二期、有机硅三期、多晶硅等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天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执法;二是多措并举,稳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检查验收东部合盛硅业建设工程质量的同时,首先要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才进入工程质量验收,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工程质量验收。三是狠抓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积极统筹指导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各项施工安全工作,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
5.鄯善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组织召开《鄯善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生产及进度要求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单位、各工区安全责任人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二是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局、监理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四、存在问题
1. (略) “8·4”触电事故防范整改相关资料整理不规范,部分资料未归档。
2. (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够。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被评估单位均能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企业能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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