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16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临住建请字〔2023〕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众泰工程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关于“ (略) 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3〕047号),项目以建 (略) 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为主题, (略) 排水管网高质量建设和运维, (略) 雨水管网全覆盖,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有效 (略) 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略) 街道、建国街道、兴隆街道辖区内, (略) 街道干沟子河,西至兴隆街道三公里木材检查站,南至建国街道鸭绿江大街,北至水闸公路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雨水管网改造,具体如下:雨水管网总长度7717米,其中包括临江大街段雨水管网长度1800米,卧虎山大街段长度1724米,世纪大街段长度1800米,迎宾路段长度2393米。路面恢复23151平方米及其管网改造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138.6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政策咨询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3〕313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16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临住建请字〔2023〕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众泰工程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关于“ (略) 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3〕047号),项目以建 (略) 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为主题, (略) 排水管网高质量建设和运维, (略) 雨水管网全覆盖,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有效 (略) 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城市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略) 街道、建国街道、兴隆街道辖区内, (略) 街道干沟子河,西至兴隆街道三公里木材检查站,南至建国街道鸭绿江大街,北至水闸公路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雨水管网改造,具体如下:雨水管网总长度7717米,其中包括临江大街段雨水管网长度1800米,卧虎山大街段长度1724米,世纪大街段长度1800米,迎宾路段长度2393米。路面恢复23151平方米及其管网改造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138.6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政策咨询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3〕313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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