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巴林左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资本投资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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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左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社会资本投资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公告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激活社会资本进一步释放土地资源红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领域以加快我旗发展,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拟采用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的方式实施我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项目为2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提升和水利设施配套工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实施主体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位于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镇、林东镇和查干哈达苏木,建设面积覆盖20万亩中低产田,需配套建设水利灌溉工程并导入玉米、小麦、小米等粮食作物全产业链开展项目运营,中低产田改造亩均投资达3500 元以上,运营期十五年。

三、合作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资放大、统筹规划、分片实施的原则,由社会资本按投资人+EPC+O 方式实施。

旗政府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备案、审查、组织验收等工作,社 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资金筹措、产业导入和项目运营,并配合旗政府完成项目产生的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的自治区统筹、跨县域调剂和国家统筹等工作。

旗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政策和签署投资合同等方式,将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的调剂和统筹收入以及项目有关专项资金,以指标回购、合理投资回报、先建后补、投资奖补、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补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股权收购等方式支付给社会资本方,剩余部分由区政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件统筹使用(具体以项目投资合同为准)。

四、社会资本方要求及准入条件

1.社会资本方牵头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乡村可持续发展产业资源、乡村产业招商、土地流转和至少十五年期乡村产业运营能力。

2.接受联合体方式,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四家,应体现各方在规划设计、投融资、工程建设、产业运营和土地指标调剂服务等领域的优势。

3.资质要求: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城乡规划*级和测绘*级、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等基本资质。

4.企业实力:社会资本方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投资能力和施工质量管理能力。社会资本方需在 (略) ,自行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5.其他要求: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企业需提供为完成乡村振兴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目标而导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和粮食全产业链建设问题的合作协议,具备协助旗政府申报自然资源部的国家级项目的能力。

五、社会资本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向全国公开招商确定投资人,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在二家(含)以上时,根据报名人对本项目要求条件的响应和报名人的综合实力确定投资人,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如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只有一家时,则直接与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与其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资料:社会资本方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非施工企业无需提供)、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内蒙古 (略) 巴林左旗农牧局三楼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激活社会资本进一步释放土地资源红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领域以加快我旗发展,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拟采用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的方式实施我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项目为2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提升和水利设施配套工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实施主体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位于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镇、林东镇和查干哈达苏木,建设面积覆盖20万亩中低产田,需配套建设水利灌溉工程并导入玉米、小麦、小米等粮食作物全产业链开展项目运营,中低产田改造亩均投资达3500 元以上,运营期十五年。

三、合作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资放大、统筹规划、分片实施的原则,由社会资本按投资人+EPC+O 方式实施。

旗政府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备案、审查、组织验收等工作,社 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资金筹措、产业导入和项目运营,并配合旗政府完成项目产生的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的自治区统筹、跨县域调剂和国家统筹等工作。

旗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政策和签署投资合同等方式,将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的调剂和统筹收入以及项目有关专项资金,以指标回购、合理投资回报、先建后补、投资奖补、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补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股权收购等方式支付给社会资本方,剩余部分由区政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件统筹使用(具体以项目投资合同为准)。

四、社会资本方要求及准入条件

1.社会资本方牵头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乡村可持续发展产业资源、乡村产业招商、土地流转和至少十五年期乡村产业运营能力。

2.接受联合体方式,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四家,应体现各方在规划设计、投融资、工程建设、产业运营和土地指标调剂服务等领域的优势。

3.资质要求: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城乡规划*级和测绘*级、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等基本资质。

4.企业实力:社会资本方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投资能力和施工质量管理能力。社会资本方需在 (略) ,自行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5.其他要求: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企业需提供为完成乡村振兴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目标而导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和粮食全产业链建设问题的合作协议,具备协助旗政府申报自然资源部的国家级项目的能力。

五、社会资本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向全国公开招商确定投资人,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在二家(含)以上时,根据报名人对本项目要求条件的响应和报名人的综合实力确定投资人,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如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只有一家时,则直接与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与其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资料:社会资本方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非施工企业无需提供)、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内蒙古 (略) 巴林左旗农牧局三楼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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