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45万吨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
年加工45万吨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45万吨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45万吨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乔总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45万吨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45万吨低品位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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